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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抗抗委員:有關保護實體書店生存的再次提案

http://marylandtruckinsurance.com 2013年03月03日16:05 來源:人民網

  本人在2012年的兩會提案中,曾對政府如何對實體書店加大政策性支持,提出了若干具體建議。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版權局對此非常重視,幾次召開協調會議聽取各方意見,并與國稅局和財政部積極進行了溝通協調并取得進展,令人振奮。

  近年來,我國的文化建設取得了可喜的進步。然而,圖書出版業(yè)、圖書流通領域目前的情況并不令人樂觀。具體表現為全國各大城市實體書店的生存已岌岌可危。一家頗有影響力的媒體指出:曾經是城市文化地標的實體書店,已經到了最危險的時刻。書業(yè)萎縮、實體書店瀕臨滅亡的現狀,直接威脅到知識生產的良性循環(huán),影響“學習型社會”的建立、損害了精神文化建設的整體構架,違逆了目前我國文化大繁榮的良好趨勢。實體書店是城市的文化地標,即便進入電子信息時代,實體書店仍然是人民群眾不可缺少的文化活動空間。是體現文化“軟實力”的載體和民族文明程度的象征。

  各地實體書店紛紛停業(yè)的現象,原因是源于“稅收過高”、“成本上升”(房租和員工薪水提升幅度)以及在與網店“價格競爭”中的劣勢——這三大原因所致。

  欣聞版署與國稅局正在溝通有關書店上繳稅款的額度(營業(yè)稅、增值稅及各種稅費)如何變得合理;欣聞財政部已經開始考慮以適當的方式,體現對實體書店的支持補貼。所以,本人這次的提案,主要是有關實體書店和網上書店的“價格競爭”如何變得公平的建議。

  信息高科技正在造福更多的人群,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然而,網上書店的低價沖擊和瘋狂擴張,已經嚴重擠壓了實體書店的市場份額。網上各家書店為爭奪客源,五折六折進價的圖書,以四折三折銷售。電商惡性價格競爭的極端例子是買100返200.造成圖書市場的混亂失序與惡性循環(huán)。價格問題已經對整個書業(yè)提出了嚴峻挑戰(zhàn),三俗、克隆現象隨之泛濫;在惡性價格戰(zhàn)面前,書業(yè)的神圣性蕩然無存。民營書店、獨立書店的正常售價,根本無法抵擋毫無規(guī)則可言的網上低價圖書。很多讀者光顧實體書店瀏覽選擇圖書“樣品”,然后去網上書店購買。網上購書不僅便利,送貨到家,價格又優(yōu)惠,因此,實體書店事實上已淪為網上書店的“樣品店”,成為圖書價格戰(zhàn)的最大受害者與犧牲品,繼而殃及出版業(yè)。政府若是對于實體書店采取任其自生自滅的態(tài)度,等同于“文化自殺”,是用自己的左手去打擊右手。

  我國的網上書店(本提案僅指在網上銷售紙質圖書)單本書的售價,與實體書店單本書的售價相差近半。如此不合理的價格差異,可認為是被政府默許的。政府有關部門顯然尚未做好足夠的準備,缺乏解決電子時代文化市場新問題的對策。目前這部分的政策法規(guī)相當不完善,等于人為地縱容了網店銷售紙質圖書價格的失序和混亂。

  中國不缺少熱愛知識并認真讀書的人,而是缺少讓人們以更為公正、暢通方式讀到書的渠道。

  如果政府對圖書銷售價格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導,實體書店與網上書店本可用各自所長,各有讀者,各得其所。左手和右手若是能夠同為文化建設抱拳合力,豈不兩全其美?

  例證:

  1:德國、法國、美國等發(fā)達國家政府規(guī)定:新書出版后,先行在實體書店進行銷售三個月(或半年)。在此期間,網上書店不得銷售該書的紙質版及電子版。(類似電影的首映原則,我國及國際上都規(guī)定,每一部新電影必須先在院線進行放映三個月后,才能發(fā)行影碟光盤。)

  2:亞洲國家的日本和韓國政府,已制定了圖書最低折扣價,保護實體書店與網絡書店享有平等競爭的舞臺。韓國政府規(guī)定,網絡書店的書價必須與實體書店同步,并對打折幅度做了不得低于八折的嚴格規(guī)定,銷售價格不能低于成本價,有效避免了不正當的惡性競爭。

  3:加拿大政府規(guī)定,為獨立書店購置電腦設備等,支付一半費用。法國,英國政府長期免征書店所得稅。

  以上這些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具體政策,都為我國政府提供了良好的學習參考模式。以此可知,網上書店與實體書店的“矛盾”并非水火不相容,而應該是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關系。政府不能把一切矛盾都推向市場,聽之任之,束手無策或無所作為。尤其對于圖書這樣的精神產品,良好的市場銷售秩序取決于政府的執(zhí)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據此,本人提出以下幾條建議:

  1:面對網絡書店的書價惡意競爭,政府部門應該依照國際價格法,盡快出臺相應的圖書銷售管理條例,對網絡書店以及其它任何類型書店的圖書銷售價格,進行限制和嚴格管理。

  2:建議政府考慮對實體書店進行大幅度減稅(小書店以營業(yè)稅為主,大一點的書店主要是增值稅)。也可參照目前新華書店享有的返稅政策,使民營書店享受同等的“國民待遇”,讓民營實體書店能夠健康發(fā)展。

  3:建議各地政府把實體店納入公共文化服務系統(tǒng),在文化發(fā)展機制上進行設計調整,鼓勵創(chuàng)新。對書店的城市區(qū)域分布位置進行合理布局,在城區(qū)規(guī)劃中為書店留下一角之地。政府應積極協調房地產商與書店的利益關系。但凡用于文化建設的政府撥款,也應向民營書店進行適度傾斜,在分配上體現更多的公平原則。

  4:建議設立圖書公益基金等類似性質的民間或半官方機構,對資金流轉困難的民營實體書店進行定期資助?煽紤]在中國版權協會下設一個圖書流通監(jiān)管委員會,該委員會應吸納各界知名人士、如大學教授、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社會賢達等熱愛閱讀的人參加評審工作。各省市也可在地方版協設此機構,由政府每年劃撥一定數額的圖書資助資金,對登記注冊的各地民營實體書店,設立業(yè)績、信譽的評估機制。民營實體書店可向該機構提交房租補貼申請,由委員會專家進行評審,并有權批準并發(fā)放合理的房租補貼。

  新的時代必然會面臨新的問題,政府要勇于并善于解決問題,文化的繁榮發(fā)展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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