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文學創(chuàng)作的引導,催生精品力作,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根據《中國作家協會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對中國作家協會各專門委員會的設置進行了調整。
經調整后,中國作家協會共設11個專門委員會。它們是:小說委員會、詩歌委員會、散文委員會、報告文學委員會、兒童文學委員會、軍事文學委員會、影視文學委員會、文學理論批評委員會、少數民族文學委員會、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網絡文學委員會。
各專門委員會依據中國作家協會的工作方針和計劃開展工作。其職能主要包括:
1.對各自領域、門類的創(chuàng)作、思潮、隊伍等情況開展調研,反映作家評論家的意見、建議和動態(tài);
2.舉行作品研討,推介優(yōu)秀作品;
3.開展學術討論和理論研究,引導文學思潮;
4.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作品審讀、項目論證等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維護作家權益工作;
6.完成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專門委員會由具有較高成就和聲望、熱心文學工作的作家、理論評論家、編輯家、文學組織工作者等組成。各專門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由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聘請,任期五年。
各專門委員會在中國作家協會書記處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少數民族文學委員會、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由中國作家協會創(chuàng)作聯絡部聯系。小說委員會、詩歌委員會、散文委員會、報告文學委員會、兒童文學委員會、軍事文學委員會、影視文學委員會、文學理論批評委員會、網絡文學委員會由中國作家協會創(chuàng)作研究部聯系。
中國作家協會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