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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與考證:蕭紅居地安葬地及紀實作品研究》(22)

http://marylandtruckinsurance.com 2013年07月31日15:30 來源:中國作家網(wǎng) 郭淑梅

  蕭紅散文《小六》,署名悄吟,1935年1月26日寫于上海,首刊于1935年3月5日《太白》第一卷第十二期。寫朱姓人家先是住在亭子里,蓋起一座小樓后,他們搬到廚房里。小六“頂著一塊大鍋蓋,蹣蹣跚跚大蜘蛛一樣從樓梯爬下來,孩子頭上的汗還不等揩抹,媽媽又喚喊了”。在天空樓梯等一切都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小六家的房蓋卻“穿著洞了”。新起的一座樓房快要完工了,這邊小六的爹卻“提著床板一條一條去賣”,爹去賣西瓜,小六則“拾著從他們嘴上流下來的瓜子”。夜間,睡覺時一家人都擠著,喊著腿疼。娘說著“把六擠掉地下了。一條被子你自己蓋著!卑滋炷锶ネ膺呑銎腿藶槿思覠,小六也跟著,提著壺去打水。夜里不睡覺,肩上披著單布坐著,搬家把女人逼瘋了。而一家之主男人的話都是這樣地絕情:

  “懶老婆,要你也過日子,不要你也過日子”

  “哭死……死就痛快的死!

  被逼搬家的場景,蕭紅是這樣寫的:

  “快搬,快搬……告訴早搬,你不早搬,你不早搬,打碎你的盆!瞞——誰?”

  大塊的士敏土翻滾著沉落。那個人嚷一些什么女人聽不清了!女人坐在灰塵中好像讓她坐在著火的煙中,兩眼快要流淚,喉頭麻麻辣辣。好像她幼年時候夜里的惡夢,好像她幼年時候爬山滾落了。

  蕭紅沒有表明立場的寫實描述,卻如此地震撼人心。她只是從一個坐在沒有房蓋的房子里聽憑著別人驅趕的“動遷戶”一樣,呆呆地坐著。原來小六家住的后院的亭子間已蓋起樓房,前院借給他們的廚房,也已出租外人。夜里他們全家都坐在白月下面,每次爹娘打架,娘都哭得昏過去。

  對于跳海,蕭紅是這樣寫的:

  “小六跳海了……小六跳海了……”

  院中人都出來看小六。那女人抱著孩子去跳灣(灣即路旁之臭泥沼),而不是去跳海。她向石墻瘋狂的跌撞,濕得全身打顫的小六又是哭,女人號啕到半夜。同院人家的孩子更害怕起來,說是小六也瘋了。

  固然是跳灣,在蕭軍的筆下,寫得是他去救人:

  “我按著他們指示的方向,奔向了有海的地方。幾乎跑盡了所有圍抱這都市的海濱,我發(fā)見的卻全是活得正起勁的活人;碼頭夫,車夫,旅客,小販,水手……他們全是叫著,笑著,忙碌著自己的事。終于我是拖著失望的腳跑回去,途中我想想即使我發(fā)現(xiàn)了,恐怕人早就淹死了吧?”

  在我剛一爬上了上坡路,趴俯在我們院子的石欄上的人們,全燕子似的噪叫起來!

  “啊!他回來了。”

  “怎樣了啊?”我顯得有點疲累地爬著每段石梯。

  “好了,回來了,我們以為你也跳了海呢!(蕭)紅玩笑著說。

  流的媽媽跳得是一個池塘,不是海?墒撬呀(jīng)周身濕著,躺在那小屋子的水門汀的地上。流的小辮散開了,圓著眼睛坐在媽媽的身邊哭著。屋子里的床板翻落在一邊,地上碎散著一些碗的殘片。

  雖然是寫實,這里還是可以看出蕭軍“個人英雄”主義的表現(xiàn),一種無處不在的自我展示和拯救意識。

  在《小六》的結尾,蕭紅流露出她對這一家住在后院而后搬入廚房子,最終不得不搬走的窮人家的擔心。

  白月夜夜照在人間,安息了!人人都安息了!可是太陽一出來時,小六家又得搬家,搬向哪里去呢?說不定娘要跳海,又要先把小六推下海去。

  蕭紅去日本時,蕭軍來青島寫作《第三代》。住在山東大學周學普先生的房間里寫作。他把每天作息表抄給蕭紅,以示他的工作安排。

  他早上6點以前起床。沿跑道跑步三圈,單杠、柔軟體操、拳術。一小時運動后吃早點,一瓶牛奶五塊蘇達餅干,兩個雞蛋。寫作至12點吃午飯。飯后去海濱浴場游泳,步行吃半斤葡萄。游泳二小時回來,買半半斤葡萄,邊走邊吃。下午3點繼續(xù)寫作。六點吃飯。飯后去海濱大道散步。回來寫信,處理瑣事。9點寫作至11點半,吃一個小西瓜,洗浴睡覺。

  蕭紅對于蕭軍重回青島寫作,表示安慰。不過,她也不斷地向蕭軍開著玩笑,調侃著他。

  “舊地重游是很有趣的,并且有那樣可愛的海!你現(xiàn)在一定洗澡去了好幾次了?但怕你沒有脫衣裳的房子。

  你再來信說你這樣好那樣好,我可說不定也去,我的稿費也可以夠了。你怕不怕?我是和(你)開玩笑,也許是假玩笑!

  青島在兩個人不同的敘述中,展開了各自書寫風格的想像。在此,蕭紅不僅完成了《生死場》的寫作,真正走向上海文壇,同時,也目睹了窮人無處藏身的悲劇,這一切,在她是永久的憂心,而在蕭軍則是生活中的簡短一幕,波瀾不驚。

  第二節(jié) 上海拉都路:與魯迅先生見面

  11月1日,兩蕭離開青島,據(jù)蕭軍回憶,他們第二次乘坐日本的“大連丸” 逃到上海,是四等艙。然而在梅林記憶中,三人坐的是日本船“共同丸”,在貨艙里,“同咸魚包、粉條、雜貨一道,席地而坐”。經(jīng)丁言昭考證,蕭軍記憶有誤,從青島至上海的船應為梅林所記憶的“共同丸”號。

  蕭紅最初住在上海拉都路北段路東(今襄陽南路283號)雜貨店后樓。到上海,先住在法租界靠近呂班路附近蒲柏路的一家公寓,夏天,蕭軍曾與舒群前來上海探路時,就住在此公寓。公寓房租太貴,一天一元多,著實吃不消。兩蕭人生地疏,索性先在此落腳,再去找房。正巧拉都路小雜貨店貼著招租廣告。《蕭軍全集》(16卷)中,蕭軍給丁言昭的回信里說,“第一次住在拉都路北段,一所二層樓后門的亭子間,下面有一家小雜貨鋪,店名可能是‘元生泰’之類”。蕭軍所說的拉都路北段路東“元生泰”,據(jù)上海丁言昭考證,即“永生泰”雜貨店。兩個人的居處是一個單獨的不與前樓發(fā)生關系的二樓亭子間,出入不必行經(jīng)店鋪。租金九元,外加燈費水費之類要十多元,但也只能租下。對于初到上海安的小巢,蕭軍晚年有詩為證。

  夢里依稀憶故巢,拉都路上幾春宵。

  雙雙人影偕來去,靄靄停云瞰暮朝。

  緣結緣分終一幻,說盟說誓了成嘲。

  閑將白發(fā)窺明鏡,又是東風曳柳條。

  憶舊感懷時,蕭軍常用舊體詩形式抒發(fā)一下情緒!皦衾铩、“春宵”、“雙雙”的使用,讓這處上海的故居平添了些香艷氣和空幻色彩,這寫法又與善用白話文且追求語言表達通曉明了的寫作宗旨的蕭紅相鉤聯(lián),總歸是有些“穿越”的怪異,不相吻合。這或許與蕭軍舊軍隊里文人出身有關,他不忘記的上海,終究不同青島“青燈坐對細論文”的同行間的爭論模樣。可見,此地發(fā)生的事情,留在蕭軍記憶中的更多的是卿卿我我,而世事變遷,他竟然也想不到最終的結局是“說盟說誓了成嘲”。

  搬家所余不足十元,購得面粉、泥火爐、木炭、碗筷、鹽醋之類,開板過日子了。由于沒錢買油,約定只吃白水煮面片和波菜之類。他們寫信給哈爾濱的朋友們借錢,但遠水不解近渴,錢不知何時能寄來。

  苦寒濕重之間,蕭軍修改《八月的鄉(xiāng)村》,但越修改心情越糟,不滿到甚至想毀掉它。在蕭紅的督促鼓勵下,《八月的鄉(xiāng)村》終于完稿。寒冷陰暗的亭子間里,蕭紅流著青鼻涕,用凍僵的手指把《八月的鄉(xiāng)村》復寫下來。蕭軍晚年說,“即使到今天,此情此景仍然活現(xiàn)在我的眼前,我永遠感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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