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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個人經(jīng)驗的局限、洞見與有效性
來源:文藝報 | 楊永康  2018年04月09日15:31

一晃就幾十年、幾百年、幾千年過去了,散文作為一種文體并沒有變得更透徹明了,相反時不時總有疑竇衍生出來。這也許正是散文作為文體的活力所在吧。

有一個東西一直困擾著散文,那就是散文作家個人經(jīng)驗的局限、洞見、意義、合法性與有效性等等。這應該都是散文作家首先要面對的、厘清的。

散文作家首先面對的并不只是語言與修辭,甚至首先面對的也不是新,包括語言與修辭的新。羅蘭·巴特說:“我寫作,因為我不想要我得到的詞語:出于擺脫之因。同時,這倒數(shù)第二的語言是我的悅的語言:晚間我一連數(shù)小時地閱讀左拉、普魯斯特、凡爾納、基督山伯爵、一位旅行者的回憶,有時甚至是朱利安·格林,這是我的悅。但不是我的醉:醉只可能隨絕對之新詞一同而來,因為只偶遇新才撼動了意識?!保_蘭·巴特《文之悅》)

羅蘭·巴特的話確實誤導了作家,散文作家要面對的最棘手問題不是新與悅也不是“我的”新,“我的”悅與“我的”醉,包括“我得到的”所有詞語,而是如何保證“我的”這種新,“我的”這種悅,“我的”這種醉,包括我得到的詞語的深刻洞見及合法性、有效性。

應該沒有人認真考慮過所謂個人經(jīng)驗的合法性與有效性,包括其難度。我們總喜歡說“我的”,總喜歡說自己的書寫是有難度的,但我們忽略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個人經(jīng)驗的局限、合法性與有效性。比如我們描述的難度真的就是散文的難度嗎?

散文書寫確實是有難度的。作家們總認為這種難度來自自為。桑塔格說,“寫作是你給予自己的一系列許可,讓自己以某些方式表達。發(fā)明,跳躍,飛行,跌落。然后尋找具有自己特色的敘述和堅持?!保ㄉK瘛蹲鳛殚喿x的寫作》)。

我們據(jù)此可以說寫作是一種發(fā)明的許可、跳躍的許可、飛行的許可、跌落的許可、尋找的許可、具有你自己特色的敘述的許可和堅持的許可,問題的難度在于我們必須想辦法證實這種我們自己命名的許可、發(fā)明、跳躍、飛行、跌落、敘述、堅持的合法性、有效性與難度。

尼采說:“真理是人們已經(jīng)遺忘了其原初樣子的幻像”,“真理”何以遺忘了其原初樣子?在尼采看來罪魁禍首就是多種多樣的隱喻、換喻和擬人。這些隱喻、換喻和擬人,包括原初真理本身,包括所謂的個人經(jīng)驗一旦變得陳腐不堪,那么首先大打折扣的應該是其合法性、有效性,包括難度。

我們應該習慣這種失去與大打折扣。就如同我們習慣我們筆下那些自以為是的隱喻、換喻和擬人。尼采開出的藥方是,我們只能按修辭的范疇衡量這個世界的價值,實在沒有辦法的話只能與這個衰敗的世界一起衰敗,正是這個“輕舉妄動、隨心所欲的實驗時代”造成了價值與真理的衰敗。如何讓“真理”還原其原初樣子,本尼特開的藥方是“奔忙”?!拔覀兛隙ㄌ用摬涣诵揶o,但我們?nèi)匀豢梢允顾济?。”(本尼特《修辭和比喻》)。換言之,選項可以有多個,比如修辭,比如奔忙與衰敗,比如游走在意義的邊緣等等。

如果再伸延一下,我們要的那個合法性、有效性與難度也許就在這個像是經(jīng)過深思熟慮的普通語言、游走在意義的邊緣里的衰敗一樣衰敗著,陳腐不堪著。

我們總是不能保證、我們肯定不能保證這種“使它奔忙”,或者奔忙的合法性與有效性,包括難度。就如同我們無法保證讓“真理”回到原初的樣子一樣。如果“真理”回不到原初的樣子,我們的書寫便很難找到自己的合法性與有效性??赡艿倪x項是借助桑塔格說的許可、發(fā)明、跳躍、飛行、跌落、敘述、堅持、尋找等等喚醒意義。在一個一切都從偶爾開始、一切都從偶爾結束的時代,意義不可或缺,喚醒更是不可或缺,我們總不能眼睜睜看著我們的寫作游走在個人經(jīng)驗的邊緣吧!

我們可以規(guī)避任何許可、任何發(fā)明、任何跳躍、任何飛行、任何跌落、任何敘述、任何堅持、任何尋找,包括任何修辭,任何擴展、充滿、指引,但不能規(guī)避意義。否則會被那個叫意義的東西徹底背棄。

菲利普的話有助于我們重新厘清這一問題的重要性,他說:“人們知道什么是書寫嗎?這是一種古老又模糊的舉動,又是令人眼紅的實踐,其意義寄寓在神秘的內(nèi)心。誰完成了這樣的書寫,誰就把自己完全隱藏起來。”瞧,有人質(zhì)疑我們是否真的知道什么是書寫了。是的,我們真的知道什么是書寫嗎?

菲利普并非主張我們重新回到原點,而是想證實我們的書寫是否屬于“還是依據(jù)傳聞,什么都不存在為好,而自我特別是在散發(fā)神性的反照下,就是失去理智的書寫游戲。”及“依照遲疑的態(tài)度,點滴墨汁類似崇高的夜晚——用模糊的回憶,擅取著創(chuàng)造一切的某些義務,以便證實我們在這里生活或者說我們在這里活著。”一個傳承到一個,最后“作為自身的律法落在蒼白的充滿果敢的紙上”。(菲利普《文學與整體性》)。

菲利普直截了當?shù)卣f如此“——就會有幾乎接近自殺的欺騙”。菲利普是說如果我們的書寫屬于把自己完全隱藏起來,或者失去理智的書寫游戲,或者擅取著創(chuàng)造一切的某些義務,那這個所謂的自身的書寫的律法就無法實現(xiàn)。這樣書寫的合法性與有效性包括難度就要大打折扣了。

菲利普的話的價值并非全在這里,而在其對書寫這種古老而又模糊舉動的重新命名。這已經(jīng)無限接近我們稱之為散文的那個東西了。既古老又模糊。對,既古老又模糊,散文作為一種文體的屬性已經(jīng)差不多昭然若揭了。我們只要用我們的實踐證明這種古老與模糊性的合法性、有效性與難度就可以了。

古老又模糊的舉動、令人眼紅的實踐,寄寓在神秘的內(nèi)心。這才是菲利普要說的話。也是散文這個文體要抵達的地方。就是說已早早有一個神秘的內(nèi)心寄寓在那里了。剩下的問題全靠我們感知了。這也許正是所謂個人經(jīng)驗的令人困惑之處。

我們并非在任性地對作家個人經(jīng)驗的合法性、有效性與意義進行某種道德評判或者閹割,也不想以此造成任何新的困擾與麻煩,從而使問題變得更糟,而是想說,我們差一點成為那個在書寫中自己為自己制定規(guī)則與律法的人。這不是作家應該干的事。如果我們真的那樣做了,如果我們真的忙著在自己的書寫中為自己制定規(guī)則,那么文本這個陀螺也許會停下來,也許會照常旋轉下去,只是別指望任何洞見的產(chǎn)生了。

本雅明說:在漫長的歷史階段中,人類的感知方式隨整個人類生存方式的變化而變化。人類感知的組織形態(tài),它賴以完成的手段不僅由自然來決定,而且也由歷史環(huán)境來決定。當前的條件對于有類似洞見的人類來說更為有利了。(本雅明《機械復制時代的藝術》)問題是這一切并沒有變得更為有利。好在本雅明并沒有讓問題變得更復雜,而是更簡單了,即他只是對有類似洞見的人類來說更為有利了。散文作家要感知、要成就的也許正是這個超越個人經(jīng)驗的無法被機械時代復制的關于人的、關于人類的類似局限與洞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