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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墳》:魯迅絕望的1926年
來源:《魯迅研究月刊》 | 宋劍華  2021年01月22日09:52

原標題:《墳》與“墳”:魯迅絕望的1926年

1926年10月,魯迅在廈門大學將1907年到1925年所寫的文章,編成了一本雜文集,并取名為《墳》;1927年1月,他又坐在廈門大學后山的墳冢中照了一張相,據(jù)俞念遠回憶,他準備把“這張照片要寄到上海,趕印在那本《墳》上”[1]。這就為我們研究者出了一道難題:雜文之《墳》與照片之“墳”,究竟有沒有內(nèi)在的邏輯關(guān)系?如果有,這種邏輯關(guān)系又在暗示著什么?魯迅自己說,“倘是掘坑,那就當然不過是埋掉自己。”[2]而“埋掉自己”,即意味著告別過去。但問題是,魯迅為什么要告別過去,他要告別過去的“什么”?對此,學界似乎并沒有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筆者認為,對于魯迅而言,1926年注定是個不平凡的年份:疾病纏身、女師大風波、丟掉公職以及流言蜚語,不僅導致了他離京出走去異地謀生,同時更是他思想轉(zhuǎn)型的關(guān)鍵節(jié)點。所以,魯迅這一時期的精神世界,是由“彷徨”墮入了“絕望”。若要合理解釋這一歷史現(xiàn)象,我們就必須去澄清兩個事實:

首先,魯迅離開北京,與軍閥“迫害”無關(guān)。1926年3月29日至5月中旬,魯迅曾在日本、德國和法國醫(yī)院住了一個半月,學界權(quán)威論點都認為魯迅不是因病入院,而是一種為了要躲避軍閥“通緝”的自保行為。比如:(3月29日)“當時《京報》披露段祺瑞執(zhí)政府將通緝魯迅等文化教育界人士,在友人敦促下魯迅入山本醫(yī)院暫避?!?4月21日)“此時系軍閥張作霖的先頭部隊到達京郊高橋,北京形勢又趨緊張,魯迅在齊壽山幫助下與許壽裳移住德國醫(yī)院,至23日返寓?!?4月26日)“本日清晨進步報人邵飄萍被奉系軍閥殺害,為防意外,魯迅避居法國醫(yī)院?!盵3]我絕不懷疑研究者的這種論斷,出發(fā)點是要用“斗爭策略”,去維護魯迅的崇高形象;但三番五次的“避難”,給人的直觀印象就是魯迅膽小怕事,這完全有悖于他剛直不阿的精神人格。況且,“通緝說”都是源自于魯迅好友的后期追憶,并不是有據(jù)可查的歷史事實。因為1926年3月19日,段祺瑞政府頒布了一份“通緝令”,上面只羅列了徐謙、李大釗、李煜瀛、易培基、顧兆熊5人的名字,表示要“一體緝拿,盡法懲辦,用儆效尤”。盡管后來《京報》又傳出來一份50人的通緝名單,上面列有周樹人的名字,但傳言終歸是傳言,我們絕不能夠以此為據(jù)。2007年,倪墨炎先生經(jīng)過細致考證,認為這份所謂的“50人名單”,其實根本就不存在。

陳漱渝先生則反駁說,這份“50人名單”的確存在,并引用了許多名人的回憶錄,來印證這段有爭議的復雜歷史。我個人并不關(guān)心這個“通緝令”的真?zhèn)涡裕魂P(guān)心魯迅進醫(yī)院到底是“有病”還是“避難”,因為這事關(guān)1926年魯迅本人最真實的精神狀態(tài),同時也是我們研究魯迅思想轉(zhuǎn)型的重要依據(jù)。如果按照陳漱渝的說法,魯迅先是“躲”入山本醫(yī)院防止被段祺瑞抓捕,后來又“躲”入德國和法國醫(yī)院防止被張作霖抓捕,并非是因為自身有病才入院的話,那么他5月份從法國醫(yī)院出來以后,就不怕被張作霖抓捕嗎?而李大釗等人就是1927年初被張作霖逮捕并殺害的,若是他真想抓捕魯迅的話,恐怕用不著瞻前顧后早就動手了。另外,根據(jù)《魯迅日記》記載,4月13日,魯迅還到女師大講學,18日還前往德國飯店吃飯,4月16日、5月5、17、21、24日還前往中大、北大和女師大講學,可見無論是段祺瑞還是張作霖,都并沒有真正想抓他,否則他也不可能那么從容地出現(xiàn)在大學的講堂上。魯迅有嚴重的肺病,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我曾對《魯迅日記》做過一次簡單的數(shù)字統(tǒng)計,1925年9月至12月,魯迅記載去過山本醫(yī)院共20次,而1926年1月也去過兩次,后幾個月也去過多次。這充分說明他當時確實病得很厲害,是因病住院而不是去醫(yī)院“避難”。故“避難說”不僅不能使魯迅變得崇高,反倒會有損于魯迅的光輝形象。

其次,魯迅離開北京,也與經(jīng)濟“窘迫”無關(guān)。長期以來,學界一直都持有這樣一種見解:1925年8月,魯迅被章士釗解除教育部的公職,造成魯迅經(jīng)濟上出現(xiàn)了困境,故他不得不為了月薪400塊大洋,而離開北京前往廈門大學去異地謀生。比如,陳漱渝就認為魯迅在北京期間,月收入在200至300元左右,“其中以教育部的官俸為主”,這樣才能維持他一家人的正常開支;被章士釗解職以后,魯迅在經(jīng)濟上遇到了巨大困難,如果不是廈門大學以高薪誘惑,他是不會到那個偏僻的地方去任教的。[4]

按照陳漱渝的說法,如果魯迅在北京每月有200元大洋以上的收入,他就絕不會離開北京前往廈門;那么查閱《魯迅日記》便不難發(fā)現(xiàn),魯迅被教育部解職以后,平均月收入都超過了200塊大洋:1925年9月至12月,《魯迅日記》記載進賬款項共847元,平均每月211元;1926年1月至6月,魯迅總共進賬款項1641元,平均每月進賬273元。這足以說明魯迅之所以要離開北京,經(jīng)濟問題并不是主要原因。學界在談到魯迅離京的經(jīng)濟問題時,往往都會去引用魯迅《記發(fā)薪》一文中的一段話,“翻開我的簡單日記一查,我今年已經(jīng)收到了四回俸錢了:第一次三元;第二次六元;第三次八十二元五角,即二成五,端午節(jié)的夜里收到的;第四次三成,九十九元,就是這一次。再算欠我的薪水,是大約九千二百四十元,七月份還不算?!盵5]魯迅這篇文章寫于1926年7月,顯然是在記憶上出現(xiàn)了差錯,因為筆者也查了一下《魯迅日記》,實際記載與魯迅說法出入很大。我們不妨來看一下:1926年1月6日記,“晚收教育部奉泉十七元”;1月20日記,“收教育部薪水泉三十三元”;1月25日記,“夜收教育部奉泉卅三”;2月12日記,“夜收教育部奉泉二百三十一元”;3月26日記,“收教育部奉泉三元正”;5月15日記,“晚教育部送來奉泉七十九元”;6月14日記,“晚收教育部奉泉八十三元”。[6]也就是說1926年1至6月,教育部一共給魯迅補發(fā)了7次工資,而不是《記發(fā)薪》中所說的4次,金額一共是479元,而不是199.5元。魯迅記憶上的誤差情有可原,但是研究者不去認真查閱歷史資料,只是以《記發(fā)薪》一文作為判斷依據(jù),這顯然不是一種嚴肅認真的治學態(tài)度。

在“住院避難說”和“經(jīng)濟窘迫說”之外,還有一種“流言蜚語說”,也是學界推測魯迅離京的熱門話題。所謂“流言蜚語說”,是指魯迅與許廣平兩人為了躲避來自家庭和社會的強大壓力,不得不離開北京,去異地開創(chuàng)自己的新生活。筆者認為這一觀點,還是比較真實可信的,但是問題的關(guān)鍵,還要看我們怎樣去理解。師生戀現(xiàn)象不要說是在20世紀20年代,即便是在現(xiàn)代文明程度較高的當今社會,同樣也是一個飽受爭議的道德問題,很難被一般的中國人從情感上加以接受?,F(xiàn)在還沒有資料證明在魯迅生前,周老夫人對于其與許廣平戀情的真實態(tài)度,但是有一點我們卻完全可以相信,周老夫人是個傳統(tǒng)觀念極強的中國女性,而朱安又是她親自為魯迅所選定的媳婦,所以她是不可能支持魯迅拋棄朱安而另娶許廣平的。

周作人的傳統(tǒng)觀念也很強,他對魯迅與許廣平兩人的戀情,一直都心懷不滿且嗤之以鼻,而對朱安卻充滿了同情心,并極力去維護其合法權(quán)益。周作人在許多文章和通信當中,都把朱安稱之為“朱夫人”,而把許廣平稱之為“二夫人”,即許廣平在他眼里只不過是一個“妾”,從來就不承認她是魯迅的“正室”。

與來自于家庭內(nèi)部的壓力相比,社會上則更是謠言四起、沸沸揚揚,川島就曾回憶說:“我在北京,在上海時,都聽到關(guān)于他們倆的謠言,說他倆同車赴滬,又同船赴廈,大有雙宿雙飛之態(tài)?!盵7]正是為了逃避家庭指責與社會輿論,魯迅才會來到偏僻閉塞的廈門大學,盡管這里“四周多是語言無味的人物,令我覺得無聊”,但“和在北京的天天提心吊膽,要防危險的時候一比,平安得多”。[8]魯迅這里所說的“提心吊膽”的“危險”,當然不是指北洋軍閥政府的政治迫害,而是指那些來自于社會上的流言蜚語,對于這一點學界現(xiàn)在已無異議。與此同時,魯迅離開北京也是為了要給許廣平一個交代,因為許廣平一直都在埋怨魯迅在情感問題上的軟弱,“舊社會留給你痛苦的遺產(chǎn),你一面反對這遺產(chǎn),一面又不敢舍棄這遺產(chǎn),恐怕一旦擺脫,在舊社會里就難以存身,于是只好甘心做一世農(nóng)奴,死守這遺產(chǎn)。”[9]許廣平的埋怨使魯迅意識到,他雖然不可能給許廣平一個正式名份,但離開北京也就意味著離開了朱安,這無疑可以平息一下許廣平的抱怨情緒。

筆者個人始終認為,魯迅與許廣平同時離開北京,最后輾轉(zhuǎn)到廣州匯合,是他們兩人事先商訂好了的撤退計劃。因為1926年的魯迅,先后經(jīng)歷了兄弟失和、疾病折磨以及文人相輕的種種打擊,思想已經(jīng)發(fā)生了很大變化。他說:“我一生的失計,即在向來不為自己生活打算,一切聽人安排,因為那時候豫料是活不久的。后來豫料并不確中,仍能生活下去,遂至弊病百出,十分無聊。再后來,思想改變了,但還是多有顧忌,這些顧忌,大部分自然是為生活,幾份也為地位,所謂地位者,就是指我歷來的一點小小工作而言,怕因我的行為的劇變而失去力量。這些瞻前顧后,其實也是很可笑的,這樣下去,更不能動彈?!彼?,他表示愿意拋棄一切“顧忌”[10],要和戀人許廣平生活在一起,而廈門大學的任職邀請,只不過是給了他們一個離京出走的契機而已。由于事先有過詳細謀劃,故魯迅在前往廈門的船上,就已經(jīng)開始向同房間的廣東人,打探“從廈門到廣州的走法”;而剛剛到了廈門大學二十幾天,他又寫信給許廣平說:“我之愿合同早滿者,就是愿意年月過得快,快到民國十七年,可惜來此未及一月,卻如過了一年了?!盵11]如果不是事先商量好的,魯迅為什么要打探去廣州的“走法”,又為什么“愿”合同“早滿”呢?可見那份合同的時間期限,也是魯迅本人的有意為之。

現(xiàn)在我們可以回到正題了。魯迅與許廣平之間的師生戀,無疑是促使他離京出走的導火索,但這還不是他出走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因則是,他在經(jīng)受了疾病折磨與精神煉獄之后,對于中國社會現(xiàn)狀所產(chǎn)生的絕望情緒。

魯迅曾對許廣平說,《寫在〈墳〉后面》一文,就代表著他那時候的真實心情。[12]這篇文章有四個要點,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其一,他說“我至今終于不明白我一向是在做什么”,即對過去的思想啟蒙產(chǎn)生了極大的懷疑,所以他才會哀嘆“總之:逝去,逝去,一切一切,和光陰一同早逝去,在逝去,要逝去了?!逼涠?,魯迅進一步解釋說,他從未想過要做國人的“導師”,更未想過去為別人“引路”,對于自己所做的一切,不過是有感而發(fā)并沒有明確的目的性,“我只很確切地知道一個終點,就是:墳?!逼淙?,魯迅通過自我反思,發(fā)現(xiàn)自己不但沒有擺脫傳統(tǒng)文化的內(nèi)在制約,相反“正苦于背了這些古老的鬼魂,擺脫不開,時常感到一種使人氣悶的沉重”,故他再次感嘆像這種思想負重狀態(tài),又怎能“以其昏昏”去“使人昭昭”呢?其四,把十幾年來所寫的文章結(jié)集出版,一方面是為了告別過去,另一方面則是“當作一種紀念,知道這小小的丘隴里,無非埋葬著曾經(jīng)活過的軀殼。”魯迅在這里已經(jīng)說得非常清楚,他告別過去的真實目的,就是要讓過去的一切都“逝去”,以便開啟他自己未來的新生活。[13]《寫在〈墳〉后面》一文,實際上就是魯迅思想轉(zhuǎn)型的公開宣言。

有意思的是,在這篇文章的結(jié)尾處,魯迅還引用了陸機吊曹孟德的詩句來做總結(jié),以示自己絕不會像曹操那樣,對已經(jīng)過去的往事有所留戀。這是一個不容被忽視的重要信息:如果說魯迅1925年以前是注重思想啟蒙的話,那么他用“墳”作為標題,去“埋葬”過去所寫的那些文章,則明確表達了他要告別啟蒙的強烈愿望。再聯(lián)想到他坐在墳冢中所照的那張相,也分明是在暗示他已經(jīng)走出了死亡陰影,并以一種不再懼怕死亡的坦然心態(tài),去迎接即將到來的新生活。因此,1926年以后的魯迅,公然蔑視一切流言蜚語,大膽地與許廣平同居,過起了一種有“家”的正常生活;他開始淡化啟蒙而去關(guān)注現(xiàn)實,猛烈地攻擊社會上一切丑惡現(xiàn)象,即便是“論敵”也一個都不放過,表現(xiàn)出了一種無所畏懼的精神狀態(tài)。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1926年前后的魯迅,先是變得“頹唐”,然后又陷入了“絕望”呢?如果從1924年著手,去全面考察魯迅的思想狀態(tài),就不難發(fā)現(xiàn)這樣一個客觀事實:早在《彷徨》《野草》和《朝花夕拾》這三部集子里,魯迅就已經(jīng)通過自我反省、生命體驗和精神返鄉(xiāng),向社會發(fā)出了他思想轉(zhuǎn)型的明確信號。

1926年8月《彷徨》出版時,既沒有“序言”也沒有“后記”,只是到了1933年3月,魯迅才寫詩一首去追述他當年的真實心境:“寂寞新文苑,平安舊戰(zhàn)場。兩間余一卒,荷戟獨彷徨?!盵14]該詩雖然出現(xiàn)的比較晚,但卻能使我們了解小說《彷徨》的創(chuàng)作意圖?!搬葆濉倍忠鹆藢W界的高度關(guān)注,同時也被研究者做了無窮盡的過度闡釋。但在我個人看來,“彷徨”乃魯迅重新理解思想啟蒙的必然結(jié)果。因為《吶喊》是新文化運動高潮期的歷史產(chǎn)物,魯迅由于“聽將令”而自覺地參與了思想啟蒙,故他對“國民劣根性”的暴露與批判,其深度和廣度也是為一般人所無法企及的。但《彷徨》則有所不同,伴隨著新文化運動的迅速退潮,魯迅不僅陷入了“彷徨”,更是在“空虛”與“寂寞”中感到了“絕望”。我們甚至可以這樣去斷言,“絕望”就是導致他創(chuàng)作《彷徨》的關(guān)鍵因素。理由十分簡單,《吶喊》過后的魯迅,很快便對啟蒙陣營感到了失望,“《新青年》的同人中,雖然也很喜歡明爭暗斗,扶植自己勢力”[15];“《現(xiàn)代評論》的作者固然多是名人,看去卻很顯得灰色,《語絲》雖總想有反抗精神,而時時有疲勞的顏色”[16]。他發(fā)現(xiàn)所謂的啟蒙精英都“言行不符,名實不副”[17],故魯迅不無沮喪地哀嘆:“現(xiàn)在知識階級在國內(nèi)的弊病,正與古時一樣。”[18]

魯迅對《新青年》陣營和“現(xiàn)代評論派”的評價是否正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那些新派知識分子已經(jīng)產(chǎn)生了非常強烈的負面看法;而這種負面看法在小說《彷徨》里,又被魯迅毫無掩飾地表現(xiàn)了出來。比如呂緯甫、魏連殳、涓生等新派知識分子,都被作者描寫得渾渾噩噩、失魂落魄,雖然魯迅也對他們的人格悲劇深表同情,但其批判指向要明顯大于同情色彩。原因就在于呂緯甫、魏連殳、涓生等藝術(shù)形象,都是些“言行不符,名實不副”的“新派”人物:呂緯甫不過是拔了城隍廟里神仙的幾根胡子,然后便“繞了一點小圈子”回到了原點;魏連殳只是發(fā)發(fā)牢騷,然后便去躬行先前所憎惡、所反對的一切了;涓生渴望借助于愛情而不再寂寞與孤獨,可是到頭來卻變得更加寂寞與孤獨。魯迅之所以如此去描寫,就是要意圖明確地告訴讀者:“五四”以來的啟蒙精英,都沒有獲得真正意義上的獨立人格,他們徒有“新”之虛名而無“新”之內(nèi)涵,故不可能真正改變舊中國的歷史面貌。研究小說《傷逝》,人們都在推測涓生懺悔的真正原因,其實這個問題很好回答,主人公涓生的深深懺悔,就是魯迅本人的自我反思。魯迅曾說文學“作品大抵是作者借別人以敘自己,或以自己推測別人的東西”[19],兩者間具有不可分割的聯(lián)系。那么我們也完全有理由去相信,魯迅就是在借涓生來言說自己。我們不妨來做一比較:涓生“待到孤獨枯坐,回憶從前,這才覺得大半年來,只為了愛,——盲目的愛,——而將別的人生的要義全盤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須活著,愛才有所附麗?!变干摹肮陋毧葑保c魯迅的“彷徨”與“絕望”是一種同構(gòu)關(guān)系,而“愛”又是“五四”時期的啟蒙話語,即“戀愛自由、婚姻自主”的理想訴求;所以把涓生質(zhì)疑“盲目的愛”,歸結(jié)為是魯迅在質(zhì)疑思想啟蒙,這不僅符合他自身的思想邏輯,更是他1926年最真實的一種想法。

“活著”這兩個字眼,在小說《彷徨》中顯得是那樣的突出與凝重,以至于從《祝?!返拈_篇,就給人留下一種過目不忘的深刻印象:“雖說是故鄉(xiāng),然而已沒有家,所以只得暫寓在魯四老爺?shù)恼永?。”這里首先需要解釋一下,《彷徨》中那個敘事者“我”,并非只是故事情節(jié)的旁觀者,由于“我”不斷地參與故事敘事的對話過程,故“我”與主人公之間顯然是一種互文性關(guān)系———即主人公就是“我”的直接投影,“我”與主人公是一種休戚與共的命運共同體。比如在《祝福》里,“我”是“新黨”祥林嫂是“異類”,故兩人均因受到強烈地排斥,而在魯鎮(zhèn)無立足之地;又如在《在酒樓上》《孤獨者》里,“我”和呂緯甫、魏連殳是“同學”,三人都是處于“雖說是故鄉(xiāng),然而已沒有家”的漂泊狀態(tài)。涓生獨自一人生活在京城的S會館里,既沒有“家”也沒有“親人”,身陷“寂靜”與“空虛”的絕望境地,更是魯迅當時尷尬處境的生動寫照?;氐阶髌肺谋荆斒チ恕凹摇焙汀肮枢l(xiāng)”的“我”,獨自一人坐在“酒樓上”,聽著熟悉的鄉(xiāng)音卻感受不到故鄉(xiāng)的熱情時,他只能是不無凄涼地嘆道:“北方固然不是我的舊鄉(xiāng),但南來又只能算一個客子,無論那邊的干雪怎樣紛飛,這里的柔雪又怎樣的依戀,于我都沒有什么干系。”

《彷徨》中“我”無家可歸的凄涼哀嘆,其潛臺詞則是“我”對于“家”的強烈渴望。所以1926年以后的魯迅,已不再是“盲目”地為啟蒙搖旗“吶喊”,反倒是極力想擺脫“彷徨”與“絕望”的精神負重,去同許廣平組成一個屬于自己的“家”。比如,他在廈門寫信對許廣平說:“我這幾年來,常想給別人出一點力,所以在北京時,拼命地做,忘記吃飯,減少睡眠,吃了藥來編輯,校對,作文。誰料結(jié)出來的,都是苦果子?!盵20]于是他表示不再為別人“活著”,而要“為自己生活打算”。盡管北京的“家”是回不去了,但他執(zhí)意要建立一個新家,以便讓漂泊了大半生的自己,能夠有一個安穩(wěn)的人生歸宿。故他“決計不再敷衍了”,表示要盡快離開廈門,到廣州與許廣平團聚,開始一種普通人的正常生活。

從懼怕家庭和社會輿論,到公開向家庭和社會宣戰(zhàn),支撐魯迅精神世界的內(nèi)在動力,并不是什么思想啟蒙的人文理想,而是向往“安居樂業(yè)”的平凡生活。[21]為了實現(xiàn)這一愿望,他甚至不顧一切流言蜚語,一定要前往廣州與許廣平“住得更近點,看他們躲在黑暗里的諸公其奈我何?!盵22]這樣去理解1926年的魯迅思想,恐怕大多數(shù)研究者都難以接受,因為他們只能接受一個作為啟蒙者的魯迅形象,而無法去接受一個作為平凡人的魯迅形象。不過我個人還是認為,魯迅對他心上人所講得那些肺腑之言,要比學界連篇累牘的微言大義更加可信。

“活著”的愿望,在散文詩《野草》中表現(xiàn)得尤為強烈。《野草》創(chuàng)作于1924年至1925年,這一時期的魯迅因“兄弟失和”而導致了舊病復發(fā),使他在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打擊下,經(jīng)歷了一場難以言說的生死對話。

正是由于身陷“絕望”的生存困境,所以魯迅才會在《野草·題辭》中這樣寫道:“過去的生命已經(jīng)死亡。我對于這死亡有大歡喜,因為我借此知道它曾經(jīng)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經(jīng)腐朽,我對于這腐朽有大歡喜,因為我借此知道他還非空虛?!濒斞高@段話的核心意思,是“我”在精神和肉體上,都已經(jīng)過了一場死亡考驗;死亡的生命雖然腐朽了,但它卻又孕育出了新的生命,那就是平凡無奇的“野草”。故他說“我自愛我的野草,但我憎恨這以野草作裝飾的地面?!盵23]魯迅將“野草”和“地面”,構(gòu)成了截然對立的矛盾兩極,并用“愛”與“恨”的言辭表述,去自我解構(gòu)外界所賦予他的神性光環(huán),即:“我”絕不是什么“振臂一呼,應者如云”的“英雄”人物,也渴望能夠像其他人那樣安居樂業(yè)幸福度日。然而,學界雖然注意到了疾病折磨和精神打擊,是構(gòu)成《野草》中生死對話的主要因素,卻又試圖人為提升魯迅“反抗絕望”的思想境界,這無疑是“言說魯迅”的一大弊端。魯迅在青少年時代就曾得過肺結(jié)核病,并一直都沒有得到徹底的治療。1923年7月“兄弟失和”,不但使他舊病發(fā)作,而且變得越來越嚴重,先后出現(xiàn)了“大發(fā)熱”“瀉利加劇”“浣腸”等身體不適之癥狀。查《魯迅日記》,從1923年10月到1926年8月,魯迅一共去日本醫(yī)院、德國醫(yī)院還有法國醫(yī)院50余次;許多記載都是晚上去醫(yī)院,可見如果不是病情嚴重,他為什么要夜里去醫(yī)院呢?魯迅說“那時豫料是活不久的”[24],且早已為“死”做好了準備?!兑安荨非∏∈莿?chuàng)作于魯迅生病期間,而且其中有些篇幅的寫作時間,也與“醫(yī)院”二字關(guān)系密切。比如,1924年9月13日,他前往山本醫(yī)院,回來便寫下了《秋夜》;1924年10月24日,他前往山本醫(yī)院,回來便寫下了《求乞者》;1925年12月14日,他寫完《這樣的戰(zhàn)士》,便前往山本醫(yī)院;12月26日從山本醫(yī)院回來,便連續(xù)寫下了《聰明人和傻子和奴才》《臘葉》這兩篇文章。

既然“疾病”“醫(yī)院”和《野草》之間,具有一種密不可分的必然聯(lián)系;那么我們研究魯迅這一時期的精神狀態(tài),也就不可能背離這種聯(lián)系去另辟蹊徑。首先,魯迅在病重期間,預料自己“是活不久的”,于是他在《野草》中,便開始了一種死亡體驗:如在《死火》里,“我夢見自己在冰山間奔馳”,四周到處都是一片冰冷的世界;在《影的告別》里,“我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間”,只有“黑暗”的世界才真正“屬于我自己”;在《死后》里,“我夢見自己死在路上”,并以“死”去反觀社會上的世態(tài)炎涼;在《墓碣文》里,“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一切人世間苦惱都將伴隨著死亡化作塵埃。對于學醫(yī)出身的魯迅而言,他當然不會懼怕死亡,而《野草》中的死亡體驗,其實正是暗示著他對過去人生的幻滅感。其次,“兄弟失和”是魯迅舊病復發(fā)的直接誘因,那么對于親情消失的強烈痛感,又強化了他死亡體驗的悲劇氣氛:如“后園”里那兩顆棗樹,渾身上下遍體鱗傷,它們只是默默地矗立在那里,凝視著各式各樣“蠱惑的眼睛”(《秋夜》);兩個赤身裸體的“復仇者”,“也不擁抱,也不殺戮”,它們站在“廣漠的原野”中,“以死人似的眼光”盯著對方(《復仇》);“我”雖然眷戀南方雪的粘連性,可是在北方它卻變得“如粉,如沙”,因此“我”終于大徹大悟,“孤獨的雪”竟是死掉的“雨”(《雪》);而親弟弟竟忘記了過去的一切,令“我”失去了解釋與申辯的最后機會,“我”只能“一并也帶著無可把握的悲哀”,把心冰封在寒冷肅殺的嚴冬里(《風箏》)。由此可見,身體疾病與“兄弟失和”,使1924年以后的魯迅,情緒變得異常低落。

再者,死亡體驗令魯迅陷入了無比痛苦的思想困頓,究竟應該怎樣去面對今后的人生之路,他本人對此顯然是持一種十分悲觀的消極態(tài)度,而《過客》便是他絕望意識的準確表達。散文詩《過客》并不復雜,無非就是描寫一個身心疲憊的中年人,與一個老翁和一個女孩的對話過程:“老翁”告訴他前面就是人生之旅的最后終點———墳墓,而“女孩”則告訴他前面是人生之旅的美麗前景———野百合與野薔薇。魯迅究竟應該去相信誰?學界曾為此爭論不休,但我個人卻認為,已過“不惑之年”的魯迅,當然是更相信那位老翁。因為他自己一再說:“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即“絕望”與“希望”都是一種“虛妄”(《希望》);如此一來反抗“絕望”的魯迅,也就變成了拒絕“希望”的魯迅。只有從這一切入角度去看問題,才能真正理解《傷逝》中那句名言:“人必須活著,愛才有所附麗?!币驗椤盎钪笔侨祟惿娴那疤釛l件,而“活著”就必須有“家”和“故鄉(xiāng)”,這不僅是涓生的人生體驗,同時更是魯迅自己的人生體驗。所以,1926年魯迅才會通過“舊事重提”,去溫情追憶他已失去了的“家”和“故鄉(xiāng)”。

《朝花夕拾》是魯迅1926年在北京和廈門所撰寫的一本散文集,他自己在“小引”中說:“一個人做到只剩了回憶的時候,生涯大概總要算是無聊了罷”。[25]而這種“無聊”又使他“變壞”,“雖或受著各方面的斫刺,似乎已經(jīng)沒有創(chuàng)傷,或者不再覺得痛楚;即使加我罪案,也并不覺著一點沉重?!盵26]至于自己為什么會“變壞”,魯迅在信中告訴許廣平說,由于過去瞻前顧后,太顧忌名譽和地位,結(jié)果搞得身心疲憊、狼狽不堪;現(xiàn)在把它們完全拋開,身體也好了許多,“能吃能睡,便是證據(jù)”。[27]思想“變壞”而身體“變好”,這無疑反映了1926年魯迅絕望后的人生轉(zhuǎn)變———即:“我對于名聲,地位,什么都不要”[28],而只要務實性地“活著”,并在追憶往事的過程中,踏上了精神返鄉(xiāng)的回歸之路。盡管《朝花夕拾》當中有許多篇章,仍保留著魯迅一貫的戰(zhàn)斗姿態(tài),比如《狗·貓·鼠》對于“正人君子”的猛烈批判,《二十四孝圖》和《父親的病》對于民間庸俗的辛辣嘲諷等等;但《朝花夕拾》的敘事格調(diào),從整體上來看,卻是以懷念為主,更有文化尋根的濃厚意味。尤其是“百草園”這一重要意象,魯迅不僅追述了他童年時代的成長快樂,同時也揭示了他人生經(jīng)驗的初始源頭———從“長媽媽”所講述的“美女蛇”故事中,他最早懂得了與人交往不能輕信花言巧語,更不能被對方的假象所迷惑;跟著閏土的父親學習“捕鳥”技巧,又使他明白了萬事都需要有耐心,急于求成則會欲速不達。最令人稱奇的則是,曾經(jīng)被他批判和否定過的“魯鎮(zhèn)”民俗,也在《朝花夕拾》里有了客觀公正的理性認識———“二十四孝圖”固然是迂腐之極、荒誕不羈,然而“五猖會”卻熱鬧非凡、令人神往:騎馬的“塘報”,舉竿的“高照”,還有那些“抬閣”“馬頭”,浩浩蕩蕩好不熱鬧;“五猖會”上最可愛的形象,當屬那個幽默詼諧的“活無?!保皢问悄菧喩硌┌走@一點,在紅紅綠綠中就有‘鶴立雞群’之概?!濒斞笇Α鞍俨輬@”的追憶、對“五猖會”的贊嘆,其本質(zhì)上就是對“故鄉(xiāng)”和“故鄉(xiāng)”文化的一種認同,正像法國人類學家哈布瓦赫所說的那樣:“只有把記憶定位在相應的群體思想中時,我們才能理解發(fā)生在個體思想中的每一段記憶。[29]”這充分說明,“記憶”不僅勾起了魯迅本人的思鄉(xiāng)之情,同時更是表達了他精神返鄉(xiāng)的強烈愿望。

精神返鄉(xiāng)與文化尋根作為《朝花夕拾》的敘事中心,自然會促使魯迅去重新認識“故鄉(xiāng)人”以及“故鄉(xiāng)”經(jīng)驗,并在這種“重識”的過程當中,去重新塑造一種“魯鎮(zhèn)人”的藝術(shù)形象。比如同樣是中年農(nóng)民,《故鄉(xiāng)》里的閏土臉色灰黃、神情木訥,“仿佛石像一般,他大約只是覺得苦”;而《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中的閏土父親,則熱情開朗、待人真誠,即便是對待一個頑皮的孩子,也是充滿著愛心和耐心。再如,同為中年女性,《故鄉(xiāng)》里的楊二嫂油嘴滑舌、巧言令色,表面上阿諛奉承骨子里卻十分貪婪,不僅想搬走魯迅家的日常用具,臨走時還“順便將我母親的一副手套塞在褲腰里”;而《阿長與〈山海經(jīng)〉》里的長媽媽,則熱心替他人著想,知道迅哥兒想得到《山海經(jīng)》的連環(huán)畫,便想方設(shè)法幫他弄到手。

從正面去理解“故鄉(xiāng)人”,到正面去理解“故鄉(xiāng)”文化,魯迅回歸“故鄉(xiāng)”的主觀意圖,在《朝花夕拾》中表現(xiàn)得十分明顯。尤其是《無?!愤@篇文章,魯迅雖然是在借“下等人”去諷刺“正人君子”,但其真實意圖則是通過這種“諷刺”,去表達自己對于故鄉(xiāng)文化的強烈認同感。他認為“迎神會”是一種民間由來已久的文化現(xiàn)象,并非是鄉(xiāng)民們愚昧無知的迷信活動;由于普通老百姓發(fā)現(xiàn)“陽間”社會里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公正”與“公平”,故他們只能裝神弄鬼到陰曹地府里去尋找公正與公平。所以,魯迅把“迎神會”的性質(zhì),歸結(jié)為是一種鄉(xiāng)民意愿的表達形式;他認同這種表達形式,又意味著他認同了“故鄉(xiāng)”智慧和“故鄉(xiāng)”經(jīng)驗:那些“下等人”既不會咬文嚼字說些什么神奇“妙語”,又沒有什么拯救他者脫離苦海的宏大理想;他們的人生目的非常簡單,無非就是“求婚,結(jié)婚,養(yǎng)孩子,死亡?!币虼嗽隰斞副救丝磥?,“活的‘正人君子’只能騙鳥”,而務實的“下等人”則令人敬佩。何謂“正人君子”?用魯迅自己的話來說,就是胡適、陳源等留洋歸來的北大教授;由于他們大都是新文化運動的核心人物,故“‘正人君子’只能騙鳥”一句則表明了魯迅同他們分道揚鑣的決絕態(tài)度。不再相信“正人君子”而去認同“故鄉(xiāng)”文化與“故鄉(xiāng)”經(jīng)驗,也就意味著魯迅開始重新去審視傳統(tǒng)文化的現(xiàn)實價值,這與他在“五四”初期的激烈反傳統(tǒng),形成了不可同日而語的極大反差。因此1926年的魯迅,通過“彷徨”“絕望”與“反思”這一路徑,并在“家”和“故鄉(xiāng)”的引導之下,開始了他走向新生活的思想轉(zhuǎn)型。

結(jié)語

魯迅的1926年,既是絕望的一年,又是希望的一年?!敖^望”是指他因《彷徨》而決意要用《墳》去埋葬自己過去的《吶喊》,“希望”則是指他由《朝花夕拾》而滋生出了一種新的生命《野草》。所以1926年8月,魯迅和許廣平兩人攜手離開了北京,他們遠行的目的就是渴望能夠像普通人一樣,在一個沒有世俗偏見的新環(huán)境里,去“安居樂業(yè)”并快樂地“活著”;他坐在墳冢中所照得那張相片,也是在明確地昭告世人,“過去的生命已經(jīng)死亡”,一個全新的魯迅即將誕生,是魯迅生命歷程的真實寫照。比如1926年以前,魯迅自稱因“聽將令”而走上了以思想啟蒙為目的的小說創(chuàng)作道路;但1926年以后,他又因?qū)⒚墒艞壛宋膶W性創(chuàng)作。至于為什么會產(chǎn)生這樣明顯的思想變化,魯迅自己所給出的答案則是:“文學文學,是最不中用的,沒有力量的人講的”,他甚至表示自己現(xiàn)在,更“愿意聽聽大炮的聲音,仿佛覺得大炮的聲音或者比文學的聲音要好聽得多似的?!盵30]魯迅后來還曾解釋說,《彷徨》是他文學創(chuàng)作的歷史終結(jié),“此后就一無所作,‘空空如也’。”[31]“一無所作”當然是一種自謙之詞,魯迅在他的后十年里,畢竟還寫過十多本雜文集,字數(shù)總量也是前期寫作的數(shù)倍之多。不過單就文學性創(chuàng)作這一方面而言,除了一本頗有爭議的《故事新編》,魯迅后期確實再也沒有寫出更多文學性強的作品,特別是虛構(gòu)文學,故他自嘲“一無所作”也是真實可信的。在魯迅那里,“文學無用論”就是“啟蒙無效論”,他不僅自己這樣認為,臨終前還給兒子留下遺囑,告誡海嬰待到長大成人,“倘無大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shù)家?!盵32]這是多么決絕的一種姿態(tài)。

筆者之所以將雜文之《墳》與照片之“墳”聯(lián)系在一起,就是要去深刻揭示魯迅從“彷徨”到“絕望”的思想變化,即:1926年以后,魯迅明顯地將他的批判矛頭,由傳統(tǒng)文化轉(zhuǎn)向了現(xiàn)實社會,這是最為直接的一個證據(jù)。若要真正理解魯迅絕望的1926年,必須正確理解“反抗絕望”———魯迅究竟是“反抗”以后不再“絕望”,還是他通過“反抗”感到了“絕望”?我個人傾向于后一種解釋,因為它可以為我們還原一個真實的魯迅。

注釋

[1]俞念遠:《我所記得的魯迅先生》,1936年6月1日《西北風》雜志第3期。

[2][13]魯迅: 《墳·寫在〈墳〉后面》,《魯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下同) ,第283、283-287頁。

[3]可參見《魯迅全集》第 14 卷第 594 頁的注釋[8],597 - 598 頁注釋[4]和[6]。

[4]陳漱渝:《魯迅在廈門大學(上) 》,《文史精華》2013年第10期。

[5]魯迅:《華蓋集續(xù)編·記“發(fā)薪”》,《魯迅全集》第3卷,第354頁。

[6]魯迅:《日記·十五〔一九二六年〕》,《魯迅全集》第14卷,第583、585、585、589、591、599、 603 頁。

[7]川島:《和魯迅相處的日子》,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61頁。

[8][9][10][11][12][20][21][22][24][27][28]魯迅: 《兩地書·廈門—廣州》,《魯迅全集》第11卷,第152、220、221、134、222、176-221、134、258-259、221、134、279頁。

[14]魯迅:《集外集·題〈彷徨〉》,《魯迅全集》第7卷,第150頁。

[15]魯迅:《南腔北調(diào)集·〈守常全集〉題記》,《魯迅全集》第4卷,第523頁。

[16]魯迅:《兩地書·北京八》,《魯迅全集》第11卷,第32-33頁。

[17]魯迅:《華蓋集·十四年的“讀經(jīng)”》,《魯迅全集》第3卷,第129頁。

[18]魯迅:《集外集拾遺補編·關(guān)于知識階級》,《魯迅全集》第7卷,第190頁。

[19]魯迅:《三閑集·怎么寫》,《魯迅全集》第4卷,第23頁。

[23]魯迅:《野草·題辭》,《魯迅全集》第2卷,第159頁。

[25]魯迅:《朝花夕拾·小引》,《魯迅全集》第2卷,第229頁。

[26]魯迅:《華蓋集續(xù)編·海上通信》,《魯迅全集》第3卷,第401頁。

[29][法]莫里斯·哈布瓦赫:《論集體記憶》,畢然、郭金華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3頁。

[30]魯迅:《而已集·革命時代的文學》,《魯迅全集》第3卷,第417、423頁。

[31]魯迅:《南腔北調(diào)集·〈自選集〉自序》,《魯迅全集》第 4 卷,第456頁。

[32]魯迅:《且介亭雜文末編·死》,《魯迅全集》第6卷,第61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