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魯迅先生誕辰140周年—— 曹靖華:魯迅先生談寫作
有一次,魯迅先生說,有人問他:“文章怎樣寫?”他說:“不知道?!边@并非他自謙。實在說,三言兩語,這問題是難說清楚的。
關(guān)于寫作,魯迅先生言談中,提到的卻不少,可惜沒有隨手記下。當年啊,誰會想到這些呢!那時,每逢暢敘,都忘神地浸沉在他那談笑風生的知識的海洋里,宛如紅樓聽課,唯恐放過一字一句。況且,我是來自伏牛山腹地的山人,野氣未消,手腦同時并用,尚未習慣。記錄,那對促膝談心,又多么大煞風景啊!可是現(xiàn)在啊,每念及此,卻大大悔之晚矣了。
人健在,一切都好辦。比如說吧,魯迅先生墨跡,何等耐人尋味。紙墨筆硯,手邊俱全,他又愛寫字??墒?,當年在他家住時,只顧日夜談心,沒想到請他留一幅字作紀念。最后不到七年時間,他給我發(fā)了將近三百封信,甚至一天發(fā)兩封??墒?,連一幅字也沒留。當年想著,一切太容易了,要什么,有什么,何時要,何時有。結(jié)果卻連一幅墨跡也沒留。天地間出乎意料的事太多了!
閑話扯得太遠了,趕快言歸正傳吧:魯迅先生談寫作,為著言必有據(jù),還是作志與愿違的“文抄公”,從見之于文字的著手吧,但有時也不免涉及點滴的回憶及自己的看法。
一九三五年六月二十九日,魯迅先生在答賴少麒的信中說:
“文章應(yīng)該怎樣做,我說不出來,因為自己的作文,是由于多看和練習,此外并無心得或方法的?!?/p>
魯迅先生有篇《門外文談》,是談文學的,這里就不引了。
至于寫文章有沒有“秘訣”呢?沒有的。常言說:“文無定法”,就是說,寫文章沒有一定的方法和竅門。
魯迅先生在《作文秘訣》一文中說:
“現(xiàn)在竟還有人寫信來問我作文的秘訣。
“我們常常聽到:拳師教徒弟是留一手的,怕他學全了就要打死自己,好讓他稱雄。在實際上,這樣的事情也并非全沒有……”
在那篇文章中,魯迅先生還談到當醫(yī)生、廚師、開點心鋪等等,都有一些什么“秘方”,也可說是一種“傳家寶”吧。當這些“傳家寶”到了“傳種接代”關(guān)頭,是“傳男不傳女”的。須知封建社會的老觀念,認為女兒終究是“人家”的人,“不傳女”,就避免了把“傳家寶”傳到別人家去。舊社會確實如此??墒菍懽髟鯓幽兀?/p>
魯迅先生回答說:
“但是,作文卻好像偏偏并無秘訣,假使有,每個作家一定是傳給子孫的了,然而祖?zhèn)鞯淖骷液苌僖??!?/p>
三十年代初,在反動統(tǒng)治下,百業(yè)俱廢,民不聊生。廣大青年,既無錢升學,又找不到職業(yè);恰如魯迅先生所說:“不是失業(yè),而是無業(yè)?!痹陴嚭黄戎校行┤司拖胭u文謀生。可是文章怎樣寫呢?黃浦灘上善觀風向的投機出版商,很快就把什么《文章作法》《小說入門》之類的“法寶”“炮制”出來,五花八門地堆到青年面前。魯迅先生卻直截了當說:“不相信<小說作法>之類的話”。
的確,魯迅先生的寫作實踐,證驗了這確切的論斷。一九三三年,他在《我怎么做起小說來》一文中也說:
“<小說作法>之類,我一部都沒有看過,看短篇小說卻不少,小半是自己也愛看,大半則因了搜尋紹介的材料?!?/p>
魯迅先生對寫作的意見,極為確切而珍貴,還是多聽他的話吧。在《不應(yīng)該那么寫》一文中,他說:
“創(chuàng)作是并沒有什么秘訣,能夠交頭接耳,一句話就傳授給別一個的,倘不然,只要有這秘訣,就真可以登廣告,收學費,開一個三天包成文豪學校了。以中國之大,或者也許會有罷,但是,這其實是騙子。
“……凡是已有定評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全部就說明著‘應(yīng)該怎樣寫’。只是讀者很不容易看出,也就不能領(lǐng)悟。因為在學習者一方面,是必須知道了‘不應(yīng)該那么寫’,這才會明白原來‘應(yīng)該這么寫’的。
“這‘不應(yīng)該那么寫’,如何知道呢?惠列賽耶夫的《果戈理研究》第六章里,答復(fù)著這問題――
“‘應(yīng)該這么寫,必須從大作家們的完成了的作品去領(lǐng)會。那么,不應(yīng)該那么寫這一面,恐怕最好是從那同一作品的未定稿本去學習了。在這里,簡直好像藝術(shù)家在對我們用實物教授。恰如他指著每一行,直接對我們這樣說――你看――哪,這里應(yīng)該刪去的。這要縮短,這要改作,因為不自然了。在這里,還得加些渲染,使形象更加顯豁些?!?/p>
“這確是極有益處的學習法,而我們中國卻偏偏缺少這樣的教材?!?/p>
魯迅先生勸人學習名作家手稿,學習他們?yōu)槭裁催@樣修改,為什么修改之處比原來的好?把這些加以認真比較、研究,能得到不少啟示。
魯迅手稿的陸續(xù)出版,我想,其用意不僅是考慮到“水火無情”,作為保存“空前的民族英雄”的手跡而已。對研究、學習寫作,也是“現(xiàn)身說法”的好教材,應(yīng)該像魯迅先生勸人向魏列薩耶夫?qū)W習果戈理手稿那樣,在魯迅手稿上用點工夫是有益的。
(原載1977年11月13、20、27日《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