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晁:不要好奇地走下那條河
李晁的《霧中河》關于死亡。河與霧的結合,是一種很好的平衡,悲痛像大霧彌漫于整部作品,河這樣的自然必須得到承認。兩個如今死去的年輕人在情感上反射出20年前那個死去的孩子。哀悼的父親在夢中聽到吩咐,力量衰弱的老人面對驕傲的年輕,最終,或許,挽救了一條生命。那夢中降臨的女聲,“不斷沖老五喊,快點走,莫回來,千萬莫回來”,“莫停喲,快走快走”,更像是一種修辭手段:循環(huán)往復的人與河,轉身和重返,別人的兒子、身上的父親,父親身上的自己的兒子,生中之死,死中之生。
小說里,大霧和霧水這個地名被賦予了一種神秘莫測,它們罩住悲傷,但似乎也罩住了另一些東西,那么是什么,不想被清楚看見呢?如果說,霧氣是受到陽光威脅的,那么對主人公老五來說,“沒有表情的”河水就是他需要提防的,那讓他看到過去,“有些飄散”的記憶,也是他不想被喚醒的?!袄衔宓募以诮北P山街頂上,就是碼頭后的山巔”,老五從前開飯館,“自己做廚師”,沒有人見老五在河里游過泳……以前老五住山上時,羨慕住河邊的,因為年老體弱,改行守了一陣子船后,又想回山上了。
老五能從山上下來,走向河邊,是有過迎接面前新事物的打算的,他要克服的顯然不是對水的畏懼。20年前,河水收走了屬于他的一個人,他似乎相信,河水理應還給他一個人。然而他所伸手“挽救”的女人,空有一張好看的臉,并沒有從意義上智慧地認出,他是那個救命者?!芭苏f,我想走就走,不要以為我會感謝你——你是不是覺得自己是英雄?”小說中的老五,內心其實是放棄了。老五對他鐵了心阻止下河的女人說:“我只曉得你怕了,怕了好?!彼斎恢馈斑@河每年都收人”,收得還不止一個兩個。他內心其實是怕了,怕?lián)启~的躉船出事,怕潛水隊再出事故,在這種情況下,怕,其實是一種非常真實的、本能的反應,想完全逃離開那個環(huán)境。和陸地相比,河水是不給人安全感的,是動蕩不安的,以致老五走在路上也走得“歪歪扭扭,身子抑制不住地想要晃一晃,用自家的晃來抵消河水的”。這種內心的直覺變成噩夢里的提醒、警告。但我也在想,為什么不能有一個躉船里的守望者?既然我們不能逃開各自的場域、命運,這樣的“怕”就必須加以控制、克服,就必須和河“有仇”,既警惕又謹慎,一次一次攔下那些想去耍河、“欺水”的人。
可惜,主人公并未突破這既微小又遼闊的困境,我們來看看,最終,迷霧散去后的、清晰起來的空間,是如何縮小的。
“這河其實叫江,但霧水居民都管它叫河……說到底,它是匯入長江的”,這種稱呼的錯位恰恰代表了這種境界的縮小。這也將一條完整的江截出了一個截面,這個截面因此有了頭尾:“構皮灘是座新建水電站,才開始蓄水,從這里過去是唯一水路,沒有支流,人不會跑到其他地方去?!彼廊サ男『⒄菦_到了構皮灘去。河是江的一面,死是生的一面。這個截面上,同時存在兩個有意思的空間:一個是不會水的老五守衛(wèi)的躉船、一個是三人潛水隊撈魚掙錢的大壩基坑。這兩個空間都是既開放又關閉的,河流連接起這兩個空間,創(chuàng)造出一種秩序,“這河不是讓人耍的,哪個耍哪個要出事,你信不信?”生命就在這秩序里,既沒有此岸也沒有彼岸。
如果寫作是為了放大而不是收縮我們的世界,那么老五或許可以選擇繼續(xù)守在躉船上,河水,最終將還給他的,是他意想不到的江的自由。
這小說讓我想起2006年公映的紀錄片《蒙古草原,天氣晴》,一樣是死,每個人的死法都是不一樣的。在死亡面前,微笑、哀哭或者沉默著承受,其實也沒有什么不同。但在小說里,它似乎成了兩種價值觀。老五是活在兒子死亡陰影之下的,因此他詫異別人的不受影響:“這個人才死了徒弟,還不收手,積極性竟比從前還高,老五就有些看不懂了”。這“看不懂”,其實也暴露了作者對死亡的態(tài)度,借老五之口,直白地說出:“人死,是大事?!边@個“大”字,是作者的脆弱與敬畏,是對河所代表的無情的理解與不解。說理解,是在小說文本層面;說不解,是在價值觀層面。何以如此解讀?小說結尾,“就聽說老戚戚邦德被一桿標槍射中了眼睛,在河里”。貪錢貪色的老戚落得如此結局,呈現(xiàn)出一種因果,這因果,完滿了小說的故事性,卻也暗示出,作者對那高處的、客觀的、未知且不可知的自然的處置,其實并不甘心順受。他為其打上了來自寫作者的倫理的坐標。然而現(xiàn)實往往荒涼無人性,在天空里大地上是找不到公正或不公正的,河流既不提供啟示也不提供頓悟。對小說而言,宿命意味的公正才是虛構。
小說一開始有著中立的調性,但自從穿著白色連衣裙的女人出現(xiàn),就被荷爾蒙隨機地、無意義地攪動,更苛刻一點說,是騷動。騷動帶來死亡。讓將死之人死前有點故事,這是小說家的善良。但我也會想起丹尼斯·約翰遜的《火車夢》,讀者來到每一次情節(jié)轉彎之處,都有點猝不及防的吃驚。小說是否需要保護自己的人物?又是否需要抵擋現(xiàn)實向螻蟻之人不斷宣告的“不”?歸根結底,小說家對人類的愛是否有意義?小說里有這樣一段:“去年還見過一個來這里尋短見的,直接從觀景平臺上跳進河里,七八米的高度,沒有一絲猶豫,筆直栽下來,……是吳大一個猛子扎下去把人撈起來的,撈起來了,女人也面無表情,沒有道謝,更沒有哭,好像只是下河洗了個澡一樣稀松平常,甚至沒留下一句話就往碼頭上去了,第二天才聽說女人從公路橋上跳了下去,當場就砸死了?!比绻邔λ嗣\的修正是蒼白的,小說家又何來的自信呢?
我們總說,文學需要時代的印記。曾經,文學走過對死亡平靜的年代,春秋戰(zhàn)國時期,文學中的人們甚至高興于死亡時刻獲得的內心寧靜和視野擴大;戲劇性的英雄行為證明人類熱情洋溢地在場;再之后,文學里的死亡變成一件主觀性的事情,想象出來的感傷泛濫;二戰(zhàn)之后的文學里,溫順的人們擠成一團,卻無法逃脫不公正的處境……那么今天,當下,此地,文學是否一定要站在生命這一邊呢?天地之不仁,是否應該恢復其更高的權威性?我們何以相信,在時間之河漫游的人類,就有資格生生不息?
我喜歡李晁這樣溫和善良的寫作者。但有時,我也期待,能出現(xiàn)那些任江河湖海卷走自己筆下人物的作者,把他們懸掛在無所依靠里,送他們去更遠的,超出讀者預期,也超出作者設計要去的那樣一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