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的“音樂感覺”與“時間”——從蘇軾《醉翁操·瑯然》到昌耀、張棗
內容提要:本文討論的議題是詩歌與音樂之間的關系。我們從蘇軾的一首倚琴聲而填的詞《醉翁操·瑯然》說起,討論詩歌中語言的時間性與音樂之時間性的關系,即音樂中的節(jié)奏進程如何主導了語言的節(jié)奏。這種以“音樂感覺”主導詩歌語言的情況在新詩中也經常出現,且呈現出更復雜的樣態(tài),模擬音樂的手段也更多。此外,新詩中注重“音樂感覺”或者“音樂性”的作品還特別注重對重復性韻律結構的使用,也對語言聲響本身的暗示性著意經營。以上種種特征構成一個詩人獨特的發(fā)聲方式和風格特征,也是詩人之所以為詩人的關鍵處。
關鍵詞:“音樂感覺” 時間 蘇軾 昌耀 張棗
一
蘇軾的《醉翁操·瑯然》無論在詞史還是音樂史上都是一首特別的作品,或許蘇軾本人就知道其特別之處,所以有意寫了一段長長的“序”,交代其所由來:
瑯琊幽谷,山水奇麗,泉鳴空澗,若中音會。醉翁喜之,把酒臨聽,輒欣然忘歸。既去十余年,而好奇之士沈遵聞之往游,以琴寫其聲,曰《醉翁操》,節(jié)奏疏宕而音指華暢,知琴者以為絕倫。然有其聲而無其辭。翁雖為作歌,而與琴聲不合。又依楚詞作《醉翁引》,好事者亦倚其辭以制曲。雖粗合韻度,而琴聲為詞所繩約,非天成也。后三十余年,翁既捐館舍,遵亦沒久矣。有廬山玉澗道人崔閑,特妙于琴。恨此曲之無詞,乃譜其聲,而請于東坡居士以補之云。1
由此,我們大致知道事情的原委,原本是歐陽修喜愛瑯琊幽谷的山水,后來沈遵也聽說此處山水之美前去游玩,還為此作了一首琴曲叫《醉翁操》,“節(jié)奏疏宕而音指華暢”,顯然是一首絕妙之曲。歐陽修聽了此曲之后,也為其填詞作歌,文辭雖好,卻與琴曲的聲調并不協和(“調不注聲”)。歐陽修后來還另作一首《醉翁引》,沒想到,這居然成為一個事件,有“好事者”重新為歐陽修做的詞重新譜曲,雖然在“韻度”上是基本相合的,但是琴曲受制于歐陽修的文詞,不太自然。三十年后,有一精通琴樂的玉澗道人崔閑,把沈遵所譜之曲重新彈奏給蘇軾聽,蘇軾聽了之后就填了這首詞。聽蘇軾的言下之意,文詞到此時才終于與琴曲相合,渾然天成。這是一個音樂與詩歌之間的關系的故事,由此可略微窺見宋朝風雅。沈遵所作樂曲早已逸失,請看蘇軾作的詞:
瑯然。清圜。誰彈?響空山。無言。惟翁醉中知其天。月明風露娟娟。人未眠。荷蕢過山前。曰有心也哉此賢。 醉翁嘯詠,聲和流泉。醉翁去后,空有朝吟夜怨。山有時而童巔。水有時而回川。思翁無歲年。翁今為飛仙。此意在人間。試聽徽外三兩弦。2
這首詞本為模仿琴音而作,而原來的琴音又是模仿山水而作,可謂雙重模仿。從收錄于明代編撰的《風宣玄品》中的《醉翁吟》琴譜來看,蘇軾的詞文每字對應了琴曲中的一個音,前面“瑯然”“清圜”兩句,琴弦舒緩地各撥了兩下,拔兩下即停頓,已現蘇軾所言“疏宕”之節(jié)奏感,而且“瑯然”“清圜”本身就是對琴曲節(jié)奏的描述。其后的“誰彈”和“響空”所對應的四聲琴聲則相比節(jié)奏略緊快一些,兩者之間的停頓也要短。其后的“山”對應的琴聲則停頓(或者延長)要長一些,仿佛撫琴山中,琴聲撥奏一段后,最后一音在疏朗空闊的山谷中回響。這里蘇軾的文辭所進行的事情,正式用語言的節(jié)奏邊界(即一個語言片段綿延的長度)來模仿(或者說跟上)音樂的節(jié)拍。而后面的“惟翁醉中知其天”也是在模仿一小段稍長一些樂段,因此,盡管后來的譜曲者與演奏者可能對琴曲的把握各有區(qū)別,但彈奏的停頓以及各樂段的長度(邊界)還是可想而知的。
根據歐陽修的《醉翁引》(《醉翁吟》)的自述,沈遵的琴曲原為“三疊”。3“三疊”意味著旋律相同或相近的樂段要重復三次。如果我們看蘇軾的文辭,確實也可以看到有不少時長相同的片段連用三遍,比如:“醉翁嘯詠,聲和流泉。醉翁去后”“空有朝吟夜怨。山有時而童巔。水有時而回川?!薄八嘉虩o歲年。翁今為飛仙。此意在人間。”此皆為“三疊”。在這些三疊句之外,還有一些不能嵌入“三疊”模式的語詞,比如“響空山”還有“無言”等。可以猜測的是,琴曲除了三疊重奏的旋律之外,也會夾帶一些別的旋律作為搭配,就像我們開始提出的解釋一樣,文詞還是嚴格依照樂聲的進行。沈遵所奏之樂與蘇軾所填之詞具體在節(jié)奏上如何精確配合現今已無法考知,后世所傳之譜與當時所奏之樂是否完全契合亦無法確定,但是,蘇軾的文辭的時間性與琴曲的時間性有直接關聯這一點應是確定的,這一點與歐陽修所作的“歌”是大不相同的,后者更多是獨立于琴曲的作品,更多是在寫“意”,其節(jié)奏與時間性并不配合琴曲。
這里蘇軾的文辭還發(fā)生了一個我們在現代詩歌中也經??吹降墓?jié)奏—語法現象,即有意中斷語言的語法連續(xù)性,在句子的中間強行中斷,以造成“疏宕”之感?!艾樔弧迸c“清圜”的潛含主語應該是琴聲,而“誰彈”的發(fā)文者則是作者,后面的“響空山”的主語則又是琴聲。不過,這些潛在主語都被作者省略了,讀者被詩人直接帶入到情境之中。這種把完整的語句打碎成片段,以之作為音樂片段的手法在現代詩歌中也偶有出現。和蘇軾一樣,有的現代詩人也不太在乎語義、邏輯的連貫性,而更多是以一個個片段的排列來造成某種“音樂感覺”,比如這首昌耀的詩:
內陸。一則垂立的身影。在河源。
誰與我同享暮色的金黃然后一起退入月亮寶石?
孤獨的內陸高迥沉寂空曠恒大
使一切可能的轟動自肇始就將潮解而失去彈性。
而永遠渺小。
孤獨的內陸。
無聲的火曜。
無聲的崩毀。4
無獨有偶,昌耀也是一個強調“音樂感覺”的詩人:“但我近來更傾向于將詩看做是‘音樂感覺’,是時空的抽象,是多部主題的融會?!薄霸?,自然也可看作是一種‘空間結構’,但我更愿將詩視作氣質、意緒、靈氣的流動,乃至一種單純的節(jié)律?!?《內陸高迥》第一行也是三個獨立的片段,相互之間在語法上是斷裂的,與一千年前蘇軾的《醉翁操·瑯然》有幾分相似。第二行“誰與我同享暮色的金黃然后一起退入月亮寶石?”像是對讀者發(fā)起的一封邀請函,邀請讀者一起進入這“暮色的金黃”,這一行長句仿佛一段漸趨高潮的樂段。其后第二節(jié)第一行再次“蓄力”,尤其后面的“高迥沉寂空曠恒大”,四個形容詞疊用,仿佛手指在琴鍵上用力彈了四次,預示著最強音即將來臨。果然,后面又出現了一個長句:“使一切可能的轟動自肇始就將潮解而失去彈性?!壁呌趲p峰之后,旋律開始緩緩下降,接著四行五言短句都是“余響”,吟詠之下,余音繞梁,裊裊不絕。不僅情緒趨于低潮,孤獨感亦頓生。這首詩和蘇軾的詞一樣,它對情緒的復刻與音樂感覺的呈現首先是靠語段的長度,有時為了語段長度的考慮不惜打斷、打亂句子的連貫性(比如“而永遠渺小”其實是上一行的下半部分,但單獨斷成了一句),這體現出“音樂感覺”或曰“節(jié)奏”對于語義、語法的高度優(yōu)先性。
說到“節(jié)奏”,應該注意到,中國古代“節(jié)奏”一詞的使用是在有關音樂的論述中開始的,比如《禮記·樂記》多次談及“節(jié)奏”:“樂者,心之動也。聲者,樂之象也。文采節(jié)奏,聲之飾也?!?“先王恥其亂,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樂而不流,使其文足論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節(jié)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矣?!? 根據《說文》,“節(jié)奏”的“節(jié)”原指竹約,可以引申為“暫止”之義,而“奏”是“進”(行進)的意思,兩者相反為義,組成了合成詞“節(jié)奏”,表示音樂之“飾”(特征)。唐孔穎達在《禮記·樂記》中這樣給“節(jié)奏”作“疏”:“節(jié)奏,謂或作或止,作則奏之,止則節(jié)之。言聲音之內,或曲或直,或繁或瘠,或廉或肉,或節(jié)或奏,隨分而作,以會其宜?!? 可見,“節(jié)奏”是對樂聲的行進狀態(tài)的描述,構成了古人對音樂之“動勢”或者“時間性”的認知概念,其道理與“遠近”“上下”“前后”的構詞法一樣。雖然,在上古時期,詩、樂、舞是合一的藝術。為什么對“節(jié)奏”的集中論述是在音樂中開始出現呢?大概是音樂相對于后來與“樂”分家的“詩”而言,其時間性更為直接、明顯,而作為語言藝術的“詩”雖然也講時間性,但顯然不如音樂那么敏感,這里之所以選取蘇軾這首“自度曲”來談,首先是因為它與音樂的直接、活生生的關系。
古詩詞中那些與音樂直接相關的作品,其節(jié)奏也是最為耐人尋味的,比如李商隱《錦瑟》、白居易《琵琶行》等。大抵是因為受到音樂演奏的直接感發(fā),詩歌的節(jié)奏感有意無意地“追上”了“音樂感覺”,比如白居易《琵琶行》的“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語。嘈嘈切切錯雜彈,大珠小珠落玉盤。間關鶯語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難”,李商隱《錦瑟》的“錦瑟無端五十弦,一線一柱思華年”;李賀《李憑箜篌引》:“昆山玉碎鳳凰叫,芙蓉泣露香蘭笑。十二門前融冷光,二十三絲動紫皇”。都可以看到文字在努力“追”上音樂感覺。然而,蘇軾畢竟是大才,在和前人的“音樂感覺”較量中,絲毫不落下風,甚至別出機杼。他發(fā)明的詩體(詞體),與現代的自由詩是暗通款曲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對語段長度的“自由”控制,以便完完全全跟上“音樂感覺”。相比之下,前面所說那幾首七言,由于受限于七言的字數限制和押韻規(guī)范,對音樂的模仿總感覺還是有點“隔”,當然,它們也通過押韻詞的安排(比如李賀以仄聲押仄聲,平聲押平聲)、疊字的使用(如白居易、李商隱),來控制節(jié)奏的快慢高低,但這畢竟是微毫之中的變化,它們對“音樂”的模仿更多是通過比喻、意象所營造的“畫面感”來實現的,而蘇軾的實驗性的作品則直接指向詩歌中的核心,即語言的時間性。
二
說到“時間”,這似乎已經是被詩學討論了無數次的問題,大多數論者討論的是詩歌中的“時間意識”,即對過去、現在、未來的總體感覺,經常跟“歷史感”難以區(qū)別。很少有論者注意到,其實“時間”在詩歌中有一個非常具體的位置,即節(jié)奏。亞里士多德說:“時間是運動的尺度”。語言自然也是一種運動,它運動的尺度就是“節(jié)奏”,節(jié)奏就是語言本身的時間性的呈現。詩律學家格羅斯認為:“正是節(jié)奏(rhythm)賦予時間一個有意義的定義,賦予時間一種形式?!?為什么說到“節(jié)奏”,非得把它和“時間”這個抽象概念聯系在一起呢?而不是像過去有的詩人、論者那樣把它定義為某種“模式”“重復”或者“波動”呢?這里就不得不說它與“格律”這個概念的關系了。前面在討論《禮記》中的“節(jié)奏”概念時,我們就發(fā)現古人心里的“節(jié)奏”是非常具體而多樣化,它“或曲或直,或繁或瘠,或廉或肉,或節(jié)或奏”,可見節(jié)奏不是一成不變的“模式”,它可靈動著呢。而文章開頭蘇軾的“序”所說的“節(jié)奏疏宕”,也是指特定的一種聲音形態(tài)(“疏宕”),并非隨便什么樂聲都可以稱之為“疏宕”,非得“特妙于琴”的行家才能奏出這種感覺??梢?,節(jié)奏是對于樂聲之“動勢”與“時間性”的精妙把握,同樣是貝多芬第九交響曲,卡拉揚指揮的和其他指揮家指揮的也會大不相同。而“格律”不一樣,“格律”在古代有“法律”之義,就詩歌而言,它是對聲音中某些“作法”的規(guī)定以及由此形成的規(guī)定性,比如押韻、字數、平仄等。因此,“格律”規(guī)定了某一類詩的大體形式樣貌,但是每首詩的“節(jié)奏”則是各有區(qū)別的。
當然,由于過去舊詩中各種形式規(guī)范的強有力存在,同一種體式下不同詩作的“節(jié)奏”的區(qū)別即便有,那也是很微細、難以捕捉、無法明言的,所以人們經常把“格律”和“節(jié)奏”混為一談。不過,到了現代詩中,由于“格律”被廢除了,整齊的“制服”沒有了,因此不同詩歌的“節(jié)奏”之具體性就被突出出來,像是一個從幕后走到前臺的演員。而與它一起走上來的自然還有“時間”與“音樂”。首先來看一個簡單的例子,張棗的《德國士兵雪曼斯基的死刑》(節(jié)選):
軍事法庭判我叛國罪。
給我四十八小時的時間。
我用二十四小時潛逃,
被揪回;又用十四小時求恩赦,
我寫道:Bitte,bitte,Gnade!
被駁回;他們再給我十個小時
八個小時,六個小時,五個小時;
后來戰(zhàn)地牧師來了,
慈祥得像永恒:
可永恒替代不了我。
正如一顆子彈替代不了我,
我,雪曼斯基,好一個人!
牧師哭了,摟緊我,親吻我:
——孩子,孩子,Du bist nicht verloren!
還有一點兒時間,你要不要寫封信?
你念,我寫——可您會俄語嗎?
上帝會各種語言,我的孩子。
于是,我急迫地說,卡佳,我的蜜拉婭,
蜜拉婭,卡佳,我還有十分鐘,
黎明還有十分鐘,
秋天還有五分鐘,
我們還有兩分鐘,
一分鐘,半分鐘,
十秒,八秒,五秒,
二秒:Lebewohl!卡佳,蜜拉婭!
嘿,請射我的器官。
別射我的心。
卡佳,我的蜜拉婭……
我死掉了死——真的,死是什么?
死就像別的人死了一樣。10
這首詩寫的是一個被判為叛國罪的德國士兵臨刑前最后的日子。這里的“時間感”是非常生動的,從被軍事法庭審判為死刑開始,是爭分奪秒的逃亡,“時間”仿佛進入一種“沖刺”狀態(tài),尤其是在他乞求恩赦失敗之后:“他們再給我十個小時/八個小時,六個小時,五個小時”,時間眼看著一點點被耗盡,仿佛進入了最后的倒計時。但是,當牧師來了之后,“時間”的壓迫感有所舒緩——或許牧師的意義正在于此,即取消時間——“后來戰(zhàn)地牧師來了”一句往下的十行沒有前面幾行那么多的排比與重復,“時間”的沖刺仿佛暫時停止,或者說被擱置起來了?!澳翈煛迸c“我”的對話讓“我”暫時忘記了“剩余的時間”。不過,最后牧師在讓他寫臨終遺言時,時間的緊迫感又回來了:“十分鐘……五分鐘……兩分鐘……”“十秒,八秒,五秒”這樣的排比句式仿佛讓讀者也和“我”一樣進入到臨刑前的倒計時狀態(tài),而且語句的長度越來越短,“時間”越沖越快,直至終止。末節(jié)單獨獨立出來的那五行詩就像這個士兵在子彈飛來的瞬間的一閃念。這種節(jié)奏與時間感讓讀者也參與到死亡的“時間”當中,就像詩人所言:“我死掉了死”。
再來看張棗的另一首與音樂關系更為密切的作品《大地之歌》(第2、3章):
2
人是戲劇,人不是單個。
有什么總在穿插,聯結,總想戳破空虛,并且
仿佛在人之外,渺不可見,像
鶴……
3
你不是馬勒,但馬勒有一次也捂著胃疼,守在
角落。你不是馬勒,卻生活在他虛擬的未來之中,
迷離地忍著,
馬勒說:這兒用五聲音階是合理的,關鍵得加弱音器,
關鍵是得讓它聽上去就像來自某個未知界的
微弱的序曲。錯,不要緊,因為完美也會含帶
另一個問題,
一位女伯爵翹起小姆指說它太長,
馬勒說:不,不長。11
這首詩不僅標題就帶有“歌”字,而且詩中還以一整章的篇幅寫了作曲家馬勒,后者正好有一部著名的交響樂作品《大地之歌》。顯然,作者已經明示了這首詩與音樂的關系。12但是,某首詩歌提到了音樂或者音樂家,并不必然意味著它具備活生生的、內在于文本脈絡的“音樂感覺”。前面說過,這種“音樂感覺”必須與詩歌自身的節(jié)奏和時間感結合起來。那么就《大地之歌》而言,詩歌與音樂的關系又如何從文本自身看出來呢?說到詩與音樂的關系,首先應該意識到,從古代到現代,詩與音樂各自都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從過去旋律相對較為簡單的聲樂(如歌謠)、器樂,到現代結構宏大、復雜的交響曲,其差別幾乎與原始人和現代人的差別一樣大,因此,所謂詩歌中的“音樂感覺”,也不能籠統(tǒng)而論,而要看對應的是什么樣的音樂、什么樣的“感覺”。就《大地之歌》這首詩而言,它試圖摹仿的顯然是交響樂的結構與感覺,這種摹仿還得從語言的節(jié)奏和結構感入手才能見出。比如上面引出的第二章詩,比起后面要討論的第四章詩就要短多了,不僅整體上短,而且具體詩句的“邊界”(時間長度)也切得比較短,沒有一氣呵成的長句,稍長的句子(如“有什么總在穿插,聯結,總想戳破空虛”)還被標點切分成好幾個小單位,整個詩章的節(jié)奏較為簡短輕快,語言在此處仿佛被加上“弱音器”,聽上去就像第三章所說的“來自某個未知界的微弱的序曲”。第二章給我們展示了一只似有似無、仿若天外飛仙一般的“鶴”,鶴之動雖輕,可“總在穿插,聯結”,其意義不可小覷,因此這個“序曲”確實在暗示某個“未知界”,吊足了讀者的胃口。不過,在此章之后的第三章卻不是“正曲”(用交響樂的術語可以稱為“主部主題”),而是像一個類似于“場外旁白”式的章節(jié),也帶有一定的“夫子自道”或者“元詩”意味,它既是在展示一個音樂家的工作場景,也是在暗喻一個具有“音樂感覺”的詩人的工作態(tài)度,這個“他”既是馬勒,也是張棗,“他”提示讀者要有耐心,不要像那位“女伯爵”一樣對自己不懂的東西指手畫腳,比如樂段的長度問題。馬勒的回答“不,不長”。干脆利落,仿佛在告訴讀者對他的“長度”問題要有足夠的信心和尊重。那么,來看下面這章看起來頗“長”的“主部主題”:
4
此刻早已是未來。
但有些人總是遲了七個小時,
他們對大提琴與晾滿弄堂衣裳的呼應
竟一無所知。
那些生活在凌亂皮膚里的人;
摩天樓里
那些貓著腰修一臺傳真機,以為只是哪個小部件
出了毛病的人,(他們看不見那故障之鶴,正屏息斂氣,口銜一頁圖解,躡立在周圍);
那些偷稅漏稅還向他們的小女兒炫耀的人;
那些因搞不到假公章而煽自己耳光的人;
那些從不看足球賽又蔑視接吻的人;
那些把詩寫得跟報紙一模一樣的人,并咬定
那才是真實,咬定諷刺就是諷刺別人
而不是抓自己開心,因而抱緊一種傾斜,
幾張嘴湊到一起就說同行壞話的人;
那些決不相信三只茶壺沒裝水也盛著空之飽滿的人,
也看不出室內的空間不管如何擺設也
去不掉一個隱藏著的蠕動的疑問號;
那些從不贊美的人,從不寬宏的人,從不發(fā)難的人;
那些對云朵模特兒的扭傷漠不關心的人;
那些一輩子沒說過也沒喊過“特赦”這個詞的人;
那些否認對話是為孩子和環(huán)境種植綠樹的人;
他們同樣都不相信:這只笛子,這只給全城血庫
供電的笛子,它就是未來的關鍵。
一切都得仰仗它。13
這章詩的第一行就給我們來了一段奇峰突起的旋律(姑妄言之吧):“此刻早已是未來?!贝丝叹褪谴丝蹋趺磿俏磥??這是在說未來已在此刻到來,還是說未來早在此刻之前就已經到來?無怪乎詩人接著說“有些人總是遲了七個小時”。請注意,中國與詩人當時所在的德國的時差也剛好是七個小時,那么,這里的“遲到”既有可能是指詩人自己的“遲到”,也有可能是指時差另一端的“大地”上的人們的“遲到”。如果聯系下文來看,后面一種可能性更大一些,因為張棗顯然不會是“對大提琴與晾滿弄堂衣裳的呼應竟一無所知”的人。緊接著,詩人以大量的“那些”一詞引起的排比句展開鋪敘(或可曰“呈示部”),一幅具有“中國特色”的巨幅畫軸展示在我們面前,“那些”蕓蕓眾生蠅營狗茍,不知“大提琴與晾滿弄堂衣裳的呼應”為何物,只能“生活在凌亂皮膚里”。這十一個“那些”引起的名詞性從句都比較長,有的甚至占據了三四行的篇幅,庸碌眾生相在這樣的排比長句之下被刻畫得淋漓盡致,諷刺得酣暢。到了末尾單獨成節(jié)的三行,“那些”從句變成了“他們”引起的主謂句,他們沒有意識到有一只“笛子”(顯然又是一個關于藝術的隱喻)的存在,它才是“未來的關鍵”?!澳切娜恕笔敲~性從句,適宜鋪陳;而“他們……”是主謂句,則適于總結和斷論。這種有意制造的區(qū)別有點像交響樂不同的樂器的作用,小提琴、大提琴、小號,一起構成一部完整的樂曲。概言之,這首詩中決定其音樂感覺和結構感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語句和詩行的長度帶來的節(jié)奏感;二是語言自身的語法結構的重復造成的總體感覺;三是詩歌的意象、畫面和情緒的起伏,與前二者相互結合構成的總體感覺。
三
當然,在談論詩與音樂的關系或者詩歌中的“音樂性”時,不能無差別地將兩者混為一談,在詩論中使用音樂術語也應當謹慎。雖然詩與樂在起源階段是混然難分的,但是就現在的狀況而言,兩者畢竟在構成機理、表現手段、傳達機制等方面都有巨大的區(qū)別。韋勒克、沃倫在其《文學理論》中甚至認為“音樂性”這個概念在詩歌中是不成立的:“實際上,二者之間存在相當大的差異,講出的一句話調子抑揚起伏,音高在迅速變化,而一個音樂旋律的音高則是穩(wěn)定的,間隙是明確的”,“浪漫派與象征派詩人竭力要將詩歌與歌曲和音樂等同起來,這樣的做法只不過是一個隱喻而已,因為詩在變化性、明晰性以及純聲音的組合模式方面都不能與音樂相抗衡”14。勒克、沃倫的判斷在一定意義上是成立的,就聲音的物理特質而言,詩與音樂早已是兩種東西。不過,兩者在結構和本質上卻并非完全沒有趨同性乃至同一性。除了前面已經論及的兩者都有對時間(以及聲音長度)的高度敏感和巧妙運用之外,還有兩點也值得補充。一是兩者都以高度重復的方式形成結構,這也與兩者作為一種時間藝術的特質有關。坡林(Laurence Perrine)15觀察到:“音樂的本質是重復。”觀察早期詩、樂合一階段的詩歌(如《詩經》、中世紀英語民謠),其核心特征便是高度的重復性,這不僅體現于押韻,還體現在雙聲疊韻、疊詞疊句、反復回增等重復手段的密集使用上,因為它們不僅可以加強節(jié)奏感,有利于吟唱,也有利于口耳傳頌。16而在以書面閱讀為主要傳播手段的現代詩歌上,顯然不可能安排如此多的重復,否則讀者也會感到厭倦。但是,在某些詩節(jié)或者詩行中,適當安插一些重復性片段,不僅可以加強其歌唱性,也會起到微妙的暗示作用。比如痖弦的《復活節(jié)》:
她沿著德惠街向南走
九月之后她似乎很不歡喜
戰(zhàn)前她愛過一個人
其余的情形就不大熟悉
或河或星或夜晚
或花束或吉他或春天
或不知該誰負責的、不十分確定的某種過錯
或別的一些什么
──而這些差不多無法構成一首歌曲
雖則她正沿著德惠街向南走
且偶然也抬頭
看那成排的牙膏廣告一眼17
這幅寥寥數筆的素描,畫出一個失戀的女人欲言又止的內心世界。第一、三節(jié)是敘述性或者描述性的,看不出多少音樂性與抒情性,第二節(jié)卻明顯不同,它由“或”字引導的一連串語詞組成,幾乎是憑空而來,把讀者殺個措手不及。或許是本能地感覺到了這節(jié)詩中的歌唱性,詩人居然在接下來的第三節(jié)首行“出場”說了句“而這些差不多無法構成一首歌曲”,有點自我解嘲的意味。換言之,第二節(jié)的這些內容本來可以成為一首歌曲的,可是卻沒有,因為作者對她失戀的事并不熟悉,細節(jié)太缺乏了。作者只看到一個神情寥落地走在街上的女子,聽到少許流言,其他一概不知。因此,第二節(jié)的“或”字就很有意思了,它不僅表達的是多種可能性,也有猜測的意味(“或”在文言中本來就有此義)。河流、星星、夜晚,不正是戀人談戀愛的一般場景嗎?“花束”“吉他”之類,也是戀愛之必修課。但接下來的這行更耐人尋味:“或不知該誰負責的、不十分確定的某種過錯?!痹娦虚L度陡然變長,讓人的情緒變得緊張了起來,仿佛故事來到了某個轉折點上:“過錯”,當然,分手必然意味著某種過錯。不過,這“過錯”到底誰來負責,卻不甚了然——從事后來看這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現下已然失戀。最后一句“或別的一些什么”看起來輕描淡寫,實際上隱隱透露著一些無奈。這首殘缺不全的“戀歌”或者“失戀之歌”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可適用于大部分戀愛),而且?guī)еc悲哀與厭倦的氣息:“或”字表達的是或此或彼,也可以是亦此亦彼,無可無不可。最后畫面又回到了當下:“雖則她正沿著德惠街向南走/且偶然也抬頭/看那成排的牙膏廣告一眼”,刻寫雖簡略,卻也讓人產生無限的同情與感嘆。由是觀之,當具有強韻律性或者歌唱性的片段安插于敘事性、描述性的段落之中,亦有畫龍點睛的效果。若這首詩沒有中間這一節(jié),就顯得像是一個事件的描述,而那種同情、悲哀乃至厭倦的弦外之音就無法彈奏出來了。
關于詩與音樂之關聯需要補充的第二點是,它們都有著對于聲響本身的特質的挖掘和運用,雖然手段有所不同,但原理是一樣的。由于語言一直處于變化與發(fā)展之中,為了適應不斷增加的思想、情緒的表達內容,它的符號性變得越來越強,即聲音的特質與意義的聯系是任意的,這是語言學的常識,不必敷述。不過音樂卻并非如此,它需要從聲音本身呼喚出情緒與內容來,否則傳達就是失敗的。至于詩歌的情況卻有點復雜,它的聲音與意義的關系既不像音樂那樣直接,也不像一般意義上的語言那樣任意,而是處于有意無意之間,任意與必然之間。詩人若要讓自己的聲音具有一定的識別性與必然性,那么讓這種聯系往音樂的方向偏是少不了的工作。來看昌耀詩的一個片段:
我必莊重。
黃昏予我蒼莽。
——《莊語》18
這里,詩人做出了“我必莊重”的宣言,這個宣言本身就是用莊重的聲響說出來的,不僅“莊重”兩字都是響亮厚重的后鼻音,后面的“黃昏”“蒼莽”也是聲如洪鐘,蒼莽之中令人肅然起敬。杰出的詩人必定有某種特別的“發(fā)聲”方式,后者標記了他/她的風格特質。即便是平常的內容、常見的景象,也會因發(fā)聲的特質而顯得與眾不同:
一百頭雄牛低懸的睪丸陰囊投影大地。
一百頭雄牛低懸的睪丸陰囊垂布天宇。
午夜,一百種雄性荷爾蒙穆穆地滲透了泥土,
血酒一樣悲壯。
——昌耀《一百頭雄?!罚?)19
這里寫的其實是青藏高原上常見的牦牛群,不過這幅圖景在昌耀的筆下卻有了宇宙洪荒的氣概。牦牛的睪丸陰囊本來是令人難以啟齒的言說對象,不過在昌耀筆下也染上十足的肅穆與莊重色彩。之所以如此,也與昌耀遣詞造句的句法有關,前兩行末尾都是四字短語或曰“四字頓”:“投影大地”“垂布天宇”。過去,卞之琳曾注意到詩行結尾的“頓”會影響節(jié)奏感,二字頓結尾的句子偏向于說話式,而三字頓結尾的偏向于歌唱式,雖然這樣的概括或許有以偏概全之嫌,但不失為有趣的觀察。20不過,很少有論者意識到四字頓的意義,因為四字頓較為少見,而且常常被拆分為兩個二字頓來理解,如“投影/大地”。不過,在很多長詩行中,四字頓不應強行再拆分為兩頓,因為詩行本來就長,到了末尾已是讀者上氣不接下氣之時,四字短語自然應該一氣讀完,而不是畫蛇添足強行停頓。翻開昌耀詩集,不難發(fā)現詩中四字頓結尾的情況甚多,它們在句尾往往有神龍擺尾之效,讀起來更是氣貫長虹(下劃線為筆者所加):
我之愀然是為心作,聲聞曠遠
舒卷的眉間,踏一串白駒蹄跡
——昌耀《莊語》21
與昌耀之“莊語”相比,張棗則更長于“諧語”,或者“亦莊亦諧”之語:
鋪開一條幽深的地鐵,我乘著它駛向神跡,或
中途換車,上升到城市空虛的中心,狂歡節(jié)
正熱鬧開來:我呀我呀連同糟糕的我呀
拋灑,傾斜,蹦跳,非花非霧。……
——張棗《而立之年》22
這里,靈動的想象,輕盈的語風,顯示出一個中年頑童的天真、活潑。尤其是末行幾個詞語的連用,“拋灑,傾斜,蹦跳,非花非霧”,如一尾鮮活的雄鯉魚打挺,如果把昌耀那些莊重雄偉的語調比作大提琴的話,那么則不妨把張棗的語風比作靈動活潑的小提琴,它神出鬼沒,機靈古怪,非花非霧。
四
我想以昌耀寫于20世紀末的一篇散文《時間客店》來結束本文。這篇散文看似是在寫詩人旅居客店之感受,實則處處指涉詩藝,逼問“詩人何為”。昌耀寫道,他進入“時間客店”時正托著“一份形如壁掛編織物似的物件”,他憑直覺知道“那就是所謂‘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筆底所無’的‘時間’”。當一位婦人過來詢問“時間開始了嗎?”時:
我好像本能地理解了她的身份及這種問話的詩意。我說:待我看看。于是檢視已被我攤放在膝頭的“時間”,這才發(fā)現,由于一路輾轉顛簸磨損,它已被揉皺且相當凌亂,其中的一處破缺只剩幾股繩頭連屬。我深感惋惜,告訴她:我將修復,只是得請稍候片刻。
我俯身于那一物件,擰松或是擰緊那一枚枚指針,織補或梳理那一根根經緯,像琴師為自己的琴瑟調試音準。而我已本能地意識到我將要失去其中所有最可珍貴的象征性意蘊。23
“時間客店”顯然是詩人所生活之世界的象征,這里的“時間”(“編織物”)則暗示著詩歌藝術:“調試音準”“象征性意蘊”云云,處處隱喻詩之音樂性或者“音樂感覺”,其本質即校準時間。而文中寫到的時間客店中的“店堂伙計、老板與食客”等人物,更像是圍在詩人身邊的一群聾子:“他們的眼睛賊亮,有如荒原之夜群狼眼睛中逼近的磷火?!庇谑窃娙伺豢啥舻睾浅獾溃骸澳銈冞@些坐享其成者,為時間的開始又真正做出過任何有益的貢獻么?其實,你們寧可讓時間死去,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4 不妨將此看作這個時代的詩歌的寓言,是詩人生命的自喻,也是其詩藝乃至“聲音”的自喻。而我們還想“別有用心”地將其理解為一個詩律學的寓言:詩律所汲汲于“編織”與“重構”者,正是語言之時間性。當“時間崩潰隨地枯萎”(《花朵受難》),詩人修復了語言的時間。
[本文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中國新詩的現實關懷與問題變遷研究”(項目編號:22JJD750025)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注釋:
1 2 3 蘇軾:《蘇軾詞編年校注》(中冊),鄒同慶、王宗堂校注,中華書局2016年版,第451、451—452、454頁。
4 5 18 19 21 23 24昌耀:《昌耀詩文總集》(增編版),作家出版社2010年版,第414、300、379、322、379、606、606頁。
6 7 8 《禮記正義》(中冊),鄭玄注、孔穎達正義、呂友仁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507、1558—1559、1559頁。
9 Harvey Gross &Robert McDowell, Sound and Form in Modern Poetry,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96, p.9.
10 11 13 22 張棗:《張棗的詩》,人民文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28—129、264—265、265—266、214頁。
12 另外,張偉棟認為,張棗這首詩還受到了特朗斯特羅姆的長詩《舒伯特》的影響,兩者的形式和主題頗為相近,參見張偉棟《“鶴”的詩學——讀張棗的〈大地之歌〉》,《山花》2013年第13期。
14 [美]韋勒克、沃倫:《文學理論》,劉象愚等譯,文化藝術出版社2010年版,第169—170頁。
15 Laurence Perrine, Sound and Sense: An Introduction to Poetry,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82, p.155。
16 另參見陳世驤:《原興:兼論中國文學特質》,收入《中國文學的抒情傳統(tǒng)》,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5年版,第101—137頁;Cecile Chu-chin Sun(孫筑瑾),The Poetics of Repetition in English and Chinese Lyric Poetry,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1。
17 痖弦:《痖弦詩集》,臺北洪范書店2010年版,第204—205頁。
20 另參:李章斌、陳敬言:《1950年代卞之琳新詩格律理論探析》,《江漢學術》2022年第2期。
[作者單位:南京大學中國新文學研究中心]
[本期責編:鐘 媛]
[網絡編輯:陳澤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