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鄂梅:我喜歡意味深長的敘述
我不是一個有天賦的人,雖然我年輕時并不這樣認為,那時候,不知天高地厚的我,以為時不時冒出來的寫作沖動就是寫作才能。
不管怎樣,我自我鼓勵著一篇接一篇地往下寫,幸運的是,沒有什么激烈事件橫空出世,中斷我的自我鼓勵,我的極簡生活一直放任我不緊不慢地寫作到今天?,F(xiàn)在想一想,如果當年的我聰明一點,機靈一點,是很有可能離開寫作的,寫作雖然要有一顆堅韌的心,但寫作本身其實很脆弱,一不小心,就被匆忙的生活和不寧的內(nèi)心給淹沒了。
我很少回頭分析、梳理自己的作品,一是沒有機會,二是羞于談及自己的作品,我只想埋頭往前走,以為走得越遠,以前令我羞愧的作品就離我越遠。我經(jīng)常會有一種想要跟從前的羞愧之作撇清關系的沖動,大概是潛意識里一直有一顆追求進步的心吧。
但是,該面對的終究還是要面對,《長江文藝》通知讓我整理一個創(chuàng)作年表,這個任務比我想象的難多了,整理的過程也是心潮起伏,百感交集。從年表可以看出,自1996年到現(xiàn)在,我總共發(fā)表了60個中篇,29個短篇,11 部長篇,2部兒童文學。我無法衡量這個數(shù)字是偏大還是偏小,總之,我有點被自己感動到了。要知道,我是一個很笨拙的人,一篇小說,無論長篇中篇還是短篇,從拿出初稿到最后定稿,至少需要修改三遍才敢送出去……我知道不能談論意義,一切都沒有意義,一切又都意義非凡。有段時間,我相當看重書籍,每搬一次家,書籍都是重點關照對象,后來,因為搬家太頻繁,過程太痛苦,不得不做個取舍,扔掉了那些慕名買來、讀過之后覺得不過如此的書,下一次又扔掉了一部分雖然還不錯但已反復讀過的書,再下一次,我發(fā)了個狠,全部扔掉,只保存幾本重要的貼身書籍,我還記得當時的感覺,很輕松,也很惶恐,就像一個離家出走的孩子,因為事發(fā)倉促,根本沒有做好準備,只能烏青著臉站在街頭發(fā)抖。為了克服這種惶恐,我又開始買書,甚至重新迎回了之前扔掉的書。
對書的感覺,與我對寫作的感覺是一致的,最狂熱的時候,感覺自己什么都能寫,沒有禁區(qū),無所畏懼,但很快,我就發(fā)現(xiàn)了自己最擅長的區(qū)域,我總是更喜歡將觀察點放在家庭,或者說,將機位架在家庭生活的某個角落,對我來說是一件得心應手的事。家是一個人的安頓之所,也是社會的注腳,世事變遷,觀念演進,最終都會在家里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跡。家是一個相對較小的視野,卻有著包羅萬象的巨大胸襟。家其實是一個小社會,它是外面那個社會的極度濃縮。
家還是一個大漏斗,當你從外面回來,很自然地往家里帶回你所遇到的一切,以及你對這一切的反應,即使出于善意而不得不有所隱瞞,它們最終還是會像沙子一樣,緩慢而執(zhí)著地從你身上流泄出來,無可挽回地影響到每一個家人。
這種緩慢而持久的影響,往往正是悲劇誕生的地方,也是我為之著迷的地方,每剖析一個家庭,都是一次充滿痛苦和疑慮的探索,因為必須順著人物的常識和邏輯去經(jīng)歷他們的遭遇,去模擬他們的體驗,將虛擬的人物落實到極具現(xiàn)實意義的情節(jié)中去,唯有如此,才能從容不迫地輸出他們的故事,這個過程有點像要先整熟土壤,然后才能播撒種子長出莊稼,有點機械,有點漫長,但非如此不可,否則我會心虛,覺得是對他們的冒犯。是的,雖然我的人物沒有完整的原型,但我仍然會覺得潦草地對待一種生活,是對某一類人無法原諒的冒犯——如果我沒有準確地表達出他們的痛苦的話。為了減少這種冒犯,我必須更加認真地投入生活,跟寫作一樣認真。
這讓我想起一件事,在我寫下短篇小說《狡猾的父親》一年以后,父親因病去世,我為此深感內(nèi)疚,雖然小說里的“父親”與我的父親相去甚遠,他的故事之曲折、經(jīng)歷之復雜,遠遠超出我的父親,但我自己清楚,這個“父親”的某些皮毛、某些無關緊要的小細節(jié),肯定與我的父親有關,這是沒辦法的事,無論何時何地,父親永遠是孩子內(nèi)心的影子,就算你刻意不去想他,他也會對你施加某種看不見的影響。所以,當父親去世的噩耗傳來,我的震驚大過悲痛,因為,那個“父親”也在《狡猾的父親》結尾部分因病去世。很長一段時間里,無法消除的愧疚折磨著我,我甚至想,如果我不寫這篇小說,我的父親是否就不會生病、不會死?那一天是否會延遲到來?從那以后,我暗暗告誡自己,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讓我小說中的人物死去,寧可讓他們艱難地活著,恥辱地活著,也不要輕言死去。
慢慢地,我有了自己的禁區(qū),我意識到,縱是百無一用、無足輕重的文字,也有它的不可承受之輕。我開始給自己樹立界石。
社會新聞不會成為我的素材。我只寫自己能感受到的人和事,只寫自己能夠理解的人和事,只寫能夠引起我的震撼和思索的人和事,否則,我擔心自己有限的理解力褻瀆了別人的人生。我不擔心自己所能書寫的范圍會越來越小,只在乎我注目的地方是否真的擊中了我,是否帶給我痛感,是否不寫不足以擺脫這種痛感。我所要敘述的人和事,是否真的被忽略,是否真的為人所不屑,是否真的需要有人來掀起他們頭上的遮蓋物。
我不虛構不熟悉的生活,也不在熟悉的生活里鋪天蓋地事無巨細地敘述。我喜歡尋找熟悉里的陌生,陌生里的似曾相識。站在門里看到的,和站在門外透過門縫往里窺視到的,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
我從不認為所謂素材可以直接搬上稿子,就算它們自帶完整結構,看似渾然天成,我也不會有太多興趣,它們頂多只是針織品上可以拆下來的幾縷絲線,放進我的收納柜里,聊作備用。
故事越完整,小說越無趣。以買鞋為例,在36碼和37碼之間,存在一個微小差異的半碼,一定有人覺得這個半碼更加舒適,也一定有人總是找不到這個半碼,只好把自己往偏大、偏小的標準尺碼上靠,久而久之,一些腳變形了。我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找到這個半碼。比如我的中篇小說《游刃有余》,是一個因為家人患病而一夜返貧,男主人公出招挽救瀕危家庭卻陷入深淵的故事。它有一個聽來的原型,講的是一對生活優(yōu)越的夫婦,把自己的兩處房子租出去,長期住在五星級賓館里,享受各種免費VIP服務。這種生活方式乍一聽讓人羨慕,細想想也令人生厭,但是,當我把它改頭換面到一個普通的市民家庭頭上時,一切都不同了,他們在薄薄的體面下掙扎,很快就全盤崩潰。
我不為寫小說而去進行所謂的采訪,也不相信一個人的口頭表達一定會忠實于他的內(nèi)心,更不相信一個人真的有著準確表達內(nèi)心的能力,至于經(jīng)過采訪者和被采訪者雙重誤讀的故事,我高度懷疑它是否還具備文學上的張力。我寧可當一個無意中的聆聽者,一個扎根生活的參與者,時刻啟動自己的感知,思考我的觀察,表達我的感悟。我寧可拆解一個無意中得來的好故事,把它們裝進文學這只陶罐,讓它盡情發(fā)酵,直至釀出一個全新的故事,一部從未有人寫過的好小說。中篇小說《基因的秘密》就是這么來的,它的源頭之一是一次平平淡淡的聊天,其中的幾句話像幾粒火星,落在一張紙上,很快就燙出了幾個洞。《基因的秘密》就是通過那幾個洞推演出來的。
我也不會為了寫作去四下里尋覓。我會等待一個念頭來擊中我,然后圍繞它去組織一支隊伍,如果等待無果,我就去看書,努力生活,假裝忘了寫作這回事。
我不寫被審判過的人。他們已經(jīng)被法律審判過了,被道德審判過了,他們已經(jīng)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我無權再將他們拖到筆下,進行新一輪鞭笞。我更不會去采訪他們,首先,他們不一定想對陌生人重述他們不堪回首的遭遇,其次,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要求處于弱勢的人毫無保留地打開心扉。
我不寫真正絕望的人。如果我從外面回來,從絕望者那里歸來,迫不及待地坐在桌前描寫一個絕望的人,而不是對絕望者施以力所能及的援手,我怕我會在半夜里驚醒過來。
我不寫淺薄自大的人。哪怕只是順著他的生活邏輯去構思一遍,就已經(jīng)對我自己造成了傷害。
我不寫暴力和色情,因為我對此缺乏想象的基礎。
我信奉文學來自于生活,來自于廣袤無邊的人群,至于那粒啟動寫作的種子,全靠努力和幸運從生活中覓得。為了種好它們,必須去研究陽光、水和風,研究肥料和工具,而不是去討論它們的價值、美感和可能的市場。由于寫作是個極其耗時的工作,有時在桌前枯坐一天,真正有效的寫作時間卻只有兩三個小時,這種狀態(tài)讓我珍視每一次外出。在屏幕聊天盛行的年代,與真人聊天多么珍貴,我喜歡聽到真人的笑聲,看到真人的表情,屏幕上的聊天,總讓人有種二手生活的感覺,我甚至常常誤讀微信對話,因為我對真人對話中的語音邏輯更為敏感。
我喜歡在小說里表達理想和詩意,比如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像天一樣高》,不管我以后還要寫多少,寫得怎么樣,《像天一樣高》對我來說,都是一部重要的小說。
我喜歡修改,喜歡反復錘煉第一章的句子,因為我需要它們?yōu)槲叶ㄏ氯恼Z感和基調(diào),需要它們給我打氣,鼓勵我繼續(xù)寫下去。
我相信勤奮是靈感的沃土,相信熱愛,如果不是愛入骨髓,我不可能孤注一擲地寫作這么久,今后還會一直寫下去。寫作讓我感到,我的每一天都沒有虛度,因為就算有虛度,也可狡猾地將之視為積累與調(diào)整。
我相信寫作會使人不斷地完善自身,因為每一次寫作都是一次徹底的自我洗滌,直到最后,把自己洗得深刻如智者,天真如小孩。
我喜歡在寫作中追蹤一束光:理想之光,真相之光,深情之光……種種現(xiàn)實生活中無法企及的光,我都會以寫作之名,將它們賦予到我打量過的生活中去。我喜歡真摯而誠懇的文字,喜歡用這樣的文字完成一篇意味深長的敘述,我希望我的敘述能打動我自己,打動別人,然后抵達這樣一種光束。
我確信,每個故事都能產(chǎn)生獨屬于自己的光束,哪怕是一塊頑石,只要選中一個合適的角度,加上特別的雕琢,一樣能發(fā)出喑啞的光彩。寫出有光的故事,才叫小說,否則就只是一個故事,沒有個性、沒有靈魂、沒有生命力的故事。寫出有光的故事,是我的小小抱負,也是我的責任。